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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健全教育执法体系  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日期: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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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实施以来,长寿区着重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发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执法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健全设置“三项机构”,实行责任治理一是成立专业执法队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成立教育行政执法支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执法经费专项拨付,集中行使教育行政执法职权。区教委取得执法资格人员21人,实现机关全员执法。二是设置专门监管科室。经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在区教委单独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配备专职人员5人,专职负责校外教育培训审批管理、日常监管、巡查、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和年检等工作。三是健全专项协调机制。成立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参加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商议有关事项,协调解决教育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执法合力。

二、建立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依法治理。一是建立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强化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开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教育行政执法处理行政违法27件并全部进行了公示。二是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档案管理。加强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固定保存执法证据,每件案件都经集体商讨,实现执法全程留痕。三是建立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确保校外培训机构集中专项治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经得起法律、法规的检验。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推进阳光执法,加强社会监督。“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因教育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强化保障“三项措施”,确保执法效果一是强化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校外培训执法培训,会同司法、法院等部门加强执法案件研究,学习常见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情形、法律依据以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程序要求,规范执法流程、执法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二是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实现“线索举报响应快、证据收集固化准、过程执法效能高”。三是保障执法经费。连续4年区财政每年保障教育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不低于50万元,支持校外培训执法工作。

自“双减”以来,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检查920余家次,联合区消防支队、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2次;暑期学科类隐形变异及监管护苗暑期专项治理拉网式排查4次。开展行政约谈32家次,下发行政指导告诫书51份、下发整改通知116份,处理各类投诉30余件,协调处理“互联网+25件。开展行政处罚27件,判处罚款9.5万元,清退培训资金34.5万元,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亮剑执法”,确保执法工作成为构建校外培训良好生态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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