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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建立“四大机制”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

日期: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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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两大中心,积极探索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全县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管理机制,增强教育督导执行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主任、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督导委下设办事机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县教委主任兼任督导室主任,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督导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印发《垫江县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垫江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管理办法》等15种规章制度及工作规程,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确保教育督导高效运转。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每年人均1.5万元的标准,为责任督学拨付专项督导经费,用于责任区办公室建设及督学研讨等活动,保障基层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培育机制,增强教育督导内动力。一是健全督学队伍。按照督学与学校数1:5的比例,选聘44名业务水平高的名校(园)长担任责任督学,配置90余名教育督导员,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二是强化督学培训。建立督学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市、县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270余人次,每年不少于40学时。开设“督导动态”“督导通报”等栏目,不断强化督学学习交流。三是完善管理平台。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建立教育业务工作数据获取和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切实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效率。四是强化研究反思。组织责任督学积极撰写督导典型案例和研究论文,评选优秀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并编撰成册,推选优秀典型案例参加市级评选,督导案例及研究论文4篇先后被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督导室研究所编入案例集。

三、创新督导机制,增强教育督导影响力一是建立督导管理体系。按照“分段、建区、定校”的思路,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划分为10个督导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组长1名,配备责任督学3至7名,负责3至5所校(园),对口帮扶、专业督导。二是科学设计督导内容。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结合《垫江县教育系统重点工作清单》,聚焦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每月设置1个督导主题,科学设计评价标准,确保督导内容条理化、量表化。三是持续创新督导形式。创新教育督导的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机构,通过第三方评价提高教育督导的专业水平和公正程度;科学设计常态化督导流程图、督导工作指引和督导检查用表,采取线上线下、明察暗访、日常考核与专项督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进一步规范教育督导工作。

四、深化问责机制,增强教育督导震慑力。一是健全督学履职考核制度。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强化督学履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未按规定履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督学,按程序予以解任或解聘。二是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遵循依法问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八项制度开展教育督导,对教育督导不配合、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合格、督导问题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健全完善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督导结果公开力度,将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学校绩效考核、评优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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