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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四力驱动”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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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位统筹、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第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落实提效力。一是加强统筹。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3名区领导任副组长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工作推动;专项成立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各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专题研究布置“双减”工作二是细化方案。制发《梁平区“双减”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双减”工作风险防范预案,及时组织召开“双减”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处理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双减”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督查。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遍访学校督导检查,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区级、部门、业务三级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双减”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强化整合优化,质量提升强引力。一是整合教育资源。全面构建、实施集团化办学,组建4个初中教育集团、11个小学教育集团,强化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共融发展。“撤、停、并、转、合”边远小规模学校,集中到交通条件便利、校舍条件较好学校办学,优化管理、教师队伍和硬件设施等,整合提升城乡、区域、学校之间教学资源。是丰富课程资源。将梁平独特“农耕文化”“非遗文化”要素融入课堂,开设“梁平年画”“梁平竹帘”等区域特色课程,构建百里竹海、双桂田园、湿地公园、龙滩柚园等课外活动基地。将西南大学等高校资源引入课堂,构建品牌课堂,丰富学校课程资源,保证课程丰富性、多样性、特色性。三是加强教研科研。严格指导和督促学校办好国家规定课程,推进“以生为本,提质增效”课堂教学改革,建立课程、课堂、课题“三课联动”教学模式,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构建“区—片—校”三级教研体系,建立优质课堂教学资源共享机制,通过教学集团内共享和区级智慧教育平台共建,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和作业设计互通互用。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注重考试与考查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及初中年级不设全区统考,落实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等级评价,不排名、不公布。

第三,强化专项管理,规范服务聚合力。一是提升作业质量。严格按照作业“精、准、细”要求,细化实化作业设计规定,定期督导学校作业研究、设计和布置。全面建立学校作业管理制度、作业公示制度,将教师“备作业”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组织开展作业设计培训、研究和评比活动,9篇作业设计被市教委评为精品作业。二是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制定《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开展“5+2”课后服务,加强学生作业辅导,因地、因校制宜开设文艺、体育、劳动、阅读等综合实践活动,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参与课后服务学生7.25万余人(占99.3%),95%以上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清零。学生和家长“双减”问卷调查满意度分别为96.0%、96.2%。三是规范考试行为。严格落实考试管理相关要求,各校一二年级采用“摆一摆”“做一做”等充满童趣的闯关游戏和“快乐朗诵”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其余年级严格压减考试次数,规范考试行为;组织一线教师采取多种形式科学命题,更加注重试题开放性、多维度和区分度,确保全面客观评价学生。四是加强家校共育。开设家校共育“双减”课堂、搭建家校对话平台,建立学校定期线上线下家访制度,落实“校长与家长”“校长与村社干部”“教师与家长”对话机制,提升家长育人质量。

第四,强化监管执法,规范行为增动力。是严格复核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前置许可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复核审批,共复核审批校外培训机构34家共49个办学点,注销关停非科学类校外培训机构158家,原19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清零。二是规范培训服务。设立校外培训监督管理机构,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派驻党建指导员和责任督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管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有效防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机构任课等现象。三是严控培训广告。开展主流媒体、公共场所、户外广告、网络平台的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清理行动,行政约谈7家广告经营单位并签订承诺书,拆除、整改违规户外广告166块、招牌80块,下架或技术屏蔽网上校外培训类广告135条。四是加强监管执法。创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制定校外培训机构银行预存办学风险保证金制度(10万元/家),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建立安防综合监管平台,在培训机构活动场地、教室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管不疏漏。联动监管执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案件12件,处罚没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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