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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三个三”工作法扎实推进美育工作

日期:2022-01-11

黔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目标,着力搭建“三个平台”,聚焦“三项工程”,强化“三重保障”,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不断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和发展。

第一,搭建“三个平台”,筑牢美育工作实施阵地。一是活动平台。联合开展中小学生艺术月与第十届艺术展演活动,共评出区级一等奖67个、二等奖99个、三等奖106个,优秀组织奖13个。积极举办校园歌手、器乐、舞蹈、摄影、绘画等单项艺术比赛,同时利用“六一”“国庆”等节庆日,举办综合文艺活动。积极参加市艺术月、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等活动,累计获奖56项。二是测评平台。全区3—9年级学生使用电子测评系统,按照教育部测评指标体系进行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同时各校加强测评结果应用,把结果纳入教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学业认定。全区学校从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五个方面进行自评并向社会公示,2021年全区学校艺术教育自评及格率100%。三是教研平台。设立美育教育机构,明确艺术教育课程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建立艺术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机制。建立美育教研制度,形成国、市、区三级培训体系,同时积极组织艺术教师参加观摩市区级艺术展演及艺术月等活动,选派12名教师参加市中小学校园合唱、校园集体舞、中小学舞蹈及戏剧指导培训,选派2名教师参加市中小学艺术实践工作坊指导培训。持续开展区级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积极参加市级优秀论文评选、优质课现场评选活动。

第二,聚焦“三项工程”,着力美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师资扩充工程。全区63所学校配备艺术专业教师330人,其中音乐专业161人、美术专业169人,本科学历266人,占比80.6%。2021年全区共招聘艺术教师5人(音乐3人、美术2人),同时外聘文化馆、歌舞团工作人员,民间艺人等,解决学校美育师资不足问题。选派3名艺术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促进城乡学校师资均衡。二是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国、市、区三级培训体系,2021年组织全区221名艺术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学习培训,96人受到表彰。积极开展艺术教师基本功大赛,组织艺术教师观摩培训。三是名师培养工程。注重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全区现有美术市级骨干教师5人、区级骨干教师5人,音乐市级骨干教师1人、区级骨干教师9人、名师1人。选派9名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前往长江师范学院、重庆师范大学参加重庆市中小学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班。建立美育教师专家库,35艺术教师获取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资格,进入重庆市美育面试专家库。

第三,强化“三重保障”,确保美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教育管理保障。建立健全区教委牵头、各科室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美育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美育专题会议4次,出台《黔江区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等艺术类文件3个,全区建成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基地3个,区级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14所、艺术特色学校12所、学生艺术团23个、艺术活动实践工作坊9个,全国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2所。二是经费投入保障。积极实施中小学美育设施设备改善计划,建立中小学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鼓励美育实验学校及有条件的学校配备舞蹈室、器乐室、电脑音乐创作室、书法与篆刻室、工艺制作室等艺术功能室。鼓励示范引领,落实专款专用,2020-2021学年落实市级美育改革实验校、艺术特色学校、艺术团专项补助资金16万元。加强美育信息化教学,为全区学校配备班班通网络,积极利用信息化美育课程教育,实现城乡学校之间教学资源互通互补。三是督导考核保障。建立由区教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委等7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学校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学校美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美育督导评价制度,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完善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坚持美育工作年度报告并公示。每年组织学生进行音乐、美术素质抽测,把结果纳入学校质量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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