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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教育系统落实三项举措提升教师交流轮岗实效

日期: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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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秀山县教育系统根据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渝教〔201475号)精神,逐年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综合施策提升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实效,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一,坚持均衡导向,改善需求结构。一是岗位需求调研,以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和实地走访形式对县域内学校岗位配置、教师交流轮岗需求、家长诉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调研。二是平衡多方需求,立足于县域内教育发展生态实际,平衡家长诉求、教师意愿和学校长远发展的关系,确保家长满意、教师工作生活满意、学校良性发展,构建多方优质均衡同步发展。三是全面遴选结对帮扶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育人质量和师资配备等具体情况,遴选出凤凰中学、民族中学、东风路小学等14所优质学校,平凯中学、洪安中学、梅江镇中心校等14所乡村学校为受援学校,全县28所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第二,坚持制度导向,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结对帮扶学校人员流动机制,根据前期遴选出的14对结对帮扶学校轮岗需求,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向下流动,带动和引领薄弱学校正向发展,处于成长关键期的教师向上流动,促进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健康成长。二是健全交流轮岗人员保障机制,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人事关系不变,按现工作地执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落实专项资金对参加选派的领导干部及教师予以保障,优先参加提高培训、高级研修。三是建立选派人员激励机制,根据交流轮岗教师绩效评价结果,对交流轮岗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基层欢迎的特别优秀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教师奖励的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过程管理。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县教委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微信推送等形式广泛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宣传,动员教师积极参与。二是严格人员选派,按照三区支教捆绑发展交流选派对象的条件、名额、要求等,由学校、教育督导责任区、县教委根据选派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每校结对帮扶互派教师不少于3人,其中领导干部不少于1人。三是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县教委统一管理,细化交流轮岗教师常规工作要求,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引领示范能力定期考核,对成长关键期教师成长情况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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