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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出台六大举措减轻中小学校外培训负担

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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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5号)要求,出击六大硬核举措,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和健康发展格局。

一是坚决压减不手软。区教委通过召开培训机构会议、上门进行政策解读、收集培训选择意向、与机构负责人面谈等形式,向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强烈信号,促使校外培训机构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区教委联合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现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注销流程》《申请学科类机构转非营利性办理流程》《申请非学科类办理流程》,对《申请非学科类办理流程》又明确了新办、原非营利性转营利性、原营利性转营利性、原非营利性转非营利性的办理流程,为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提供方便。经区教委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的75家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注销17家,学科类机构仅剩18家,压减率达76%

二是建立监管不马虎。区教委通过区金融办向全区17家银行发放《关于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通知》文件,随机抽取技术专家、财务专家、机构代表对提交监管申请的9家银行,就监管软件的方便性、实用性、安全性进行评定排序,经区教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公示,确定4家银行入围监管银行。区教委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于1115日前,自行在入围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作为本机构第三方预收费监管银行,将其纳入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复核的必备条件。

三是内容审核不含糊。区教委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下发《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审核鉴定专家组的通知》,分学段、分学科广泛遴选培训内容审核鉴定专家75人入库。区教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专家组组长,区教师进修校分管领导担任总联络员。专家组成员根据各机构提交的含有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教师姓名、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信息的《校外培训备案审核申请表》和教材、教辅资料等,开展审查,并向校外培训机构下达《校外培训机构审核鉴定意见书》。

四是从严复核不走样。区教委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复核材料清单》,根据清单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各校外培训机构向区教委提供复核材料。其中房屋安全、师资条件、消防安全、风险履约金,以及包含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收费备案、教师信息、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教师姓名、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信息的公示栏图片和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宣传栏图片等,作为复核必备资料。

五是专项整治不打烊。20215月始,制定重庆市璧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动区公安局、相关镇街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7次。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检查培训机构80家,查出无证无照5家,全部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取缔。开展培训与招生入学挂钩专项整治,全区53所学校发布公开声明,不将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1次。开展教师任职资格审查、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培训行为专项整治,对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统一发放上岗证500余份。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专项整治,组织学科专家每周固定检查10家和随机抽查10%。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统一培训服务合同文本,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2起,违法违规收费行为1起,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

六是持续宣传不放松。区教委通过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家长会、璧山教育公众号、璧山融媒体、致家长一封信、告学生书、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学生和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双减政策,积极营造科学育人观、成才观良好氛围,切实减轻家长心理负担和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净化教育环境,构建教育健康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阳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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