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教委把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任务,作为今年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一是明确责任,统筹“管”。实施“双组长制”,成立由县教委和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17个部门科室(中心、支队)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3次,研究专项治理重点问题4个。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的通知》《垫江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权责清单。在全县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26个民办教育机构管理网格化责任区,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全面摸排,精准“查”。采取乡镇(街道)及社区网格化管理排查、督促培训机构申报、向学生和家长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16次,及时掌握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组织6个联合工作组,定期对属地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立体化、全方位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目前已组织联合检查25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95家。
三是分类施治,严肃“改”。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力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现场锁定证据,现场完善法定文书资料,依法作出处理,立行立改抓整改。坚持标准第一、疏堵结合、优化存量,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工作思路,分类施策促整改。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持续对标师资条件、场所条件、管理条件等方面基本要求开展“回头看”,逐一验收销号,确保不留隐患,反馈跟踪强整改。目前,已发放整改告知书、通知书36份,纠正违规办学行为21起,督促整改问题17个,开具行政处罚书3份,关停无证办学机构7家。
四是强化宣传,突出“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集中培训3次,明确法律底线,规范从业标准,坚决纠正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办学行为,29家校外培训机构签订规范办学承诺书。与86所中小学校签订《不参与校外培训承诺书》,作出不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组织招生考试,学校及在职教师不举办或变相参与举办培训机构、不组织不参与校外培训承诺。通过垫江县融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垫江教育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情况、推送《告家长一封信》、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等11项,引导家长认真核实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