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和垫江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垫江教委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务实举措、立即行动,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群众满意。
一是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深化涉校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早小快”处置。积极联合县公安局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日常巡逻防控,落实“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措施。严格排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或携带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校园保安培训管理,指导校园门卫管理,落实入校盘问制度,坚决杜绝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严防危险物品带入校园,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行动。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督导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科学指导学校夯实安防基础,在2021年前全面完成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度。全面排查校园“三防”设置,重点查看安保、器材、门卫、巡查、报警,履职、配备、登记、到位、运行覆盖情况并滚动排查校园重要部位安全隐患160余校次,发现问题10余个,及时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切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开展交通环境排查行动。积极联合交通局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对超员、超速、“病车”上路和“黑车”运行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主要交通干道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严格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师生出行风险;对校园周边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设施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开展排查整治30余校次,完善交通安全标志设施20余个。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校车五不出校”的硬性规定,重点排查校车及驾驶人资质、驾驶人身心健康状况、交通违法及事故情况,校车是否配备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配备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立即停用;联合市场监管局和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黑网吧”,加强对校园内小卖部及校园周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力确保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