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动态 > 区县信息

巫山县紧盯四个重点织密溺水防护网格

日期: 2021-04-13
字体:

巫山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县域实际,主动担当作为,紧盯四个重点,织密防护网格,2020年实现涉校涉生溺水死亡“零目标”。

第一,紧盯重点群体,宣传教育“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全面部署学生防溺水工作,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学生、每一位家长、每一位教师。一是学生群体重教育。每年组织1次专项启动仪式、签订1份专项承诺书,每月组织1次主题班会课、开展1次应急演练,每周观看1次专题教育片、推送1条预警信息,每天开展1次工作小结、进行1次温馨提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家长群体重宣传。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利用微信公众号、QQ(微信)群、电话、短信、家长会等形式进行防溺水警示宣传,厘清学生家长监护监管责任。三是教师群体重培训。开展防溺水工作县级、片区、校级三级培训,组织防溺水校级、片区、县级优质课大赛,遴选防溺水教育讲师团举办巡回讲座、进行巡回授课、开展巡回辅导,提升防溺水教育水平。

第二,紧盯重点水域,风险管控“准”根据全县水域众多、水情复杂的实际,将23条河流、1862个水库和池塘、68个建筑工地及98所涉水学校的水域状况绘成“作战图”,做到心中有数,实行挂图作战。一是实行三级研判。县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综合研判;县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教育、公安、水务、交通、应急五部门每两月开展1次会商研判;县教委牵头,组织各教育督导中心和涉水学校负责人每月开展1次专题研判。二是建立三级清单。针对溺水事故多发高发水域,制定县级部门责任清单5个,列入“县委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清单”的范畴,实行分管县领导牵头、属事部门负责、出入库管理的动态管控机制;乡镇(街道)制定责任清单26个,按照水域分别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涉水学校制定责任清单98个,落实校级领导、中层组织负责人、教职员工三级防控措施。三落实三级排查。建立防溺水安全隐患值班行政带值班教师每天一排查、分管领导带中层职能部门每周一排查、校长书记每月一排查的“日周月”滚动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确保隐患排查、登记、公告、治理、管控“五到位”和隐患整治“全覆盖”。

第三,紧盯重点时段,巡逻劝导“实”。针对“最容易忽视、最容易出事”的重点时段,强化巡逻,落实劝导。一是上下学实行路队长劝导制。针对走读生防溺水工作,按照水域相同、路线集中、时间接近三个原则,设立路队800余个,任命路队长,对下河(塘)戏水、游泳的学生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并报告学校老师。二是双休日实行教职工劝导制。针对住宿生防溺水工作,涉水学校实行1名班子成员带1名中层干部、1名党员教师负责一条线路的“包保责任”,在学生离返校时,开展巡逻巡查、进行护学劝导。三是节假日实行监督员劝导制。采取乡镇部门聘任、学校聘请、志愿行动三种方式,在溺水事故易发多发水域,聘请防溺水监督员180名,由学校每月组织1次培训,统一配发手持喇叭、红袖标、联系卡,节假日期间,在重点水域周边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巡逻巡查、溺水救援。

第四,紧盯重点部门,督导考核“严”。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职能,加强督导考核。一是乡镇(街道)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教育督导中心统筹,每月对辖区职能部门和学校防溺水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形成督导报告,提交教育督导室;二是职能部门定期进行自查评估。由县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教育、公安、交通、水利、城管、城乡建设、海事等部门,每两月开展一次防溺水工作自查评估,形成自查报告,提交部门联席会议;三是县政府定期组织督查考核。由县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牵头,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防溺水工作开展一次综合督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并以30%的权重纳入乡镇、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

   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1100197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5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4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