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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深化区管校聘教师管理改革助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日期:2021-01-13

巴南区通过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丰富交流内容形式、强化体制机制保障等手段,成功创建全国教师管理“县管校聘”改革示范区,形成校长教师交流新常态,助推巴南教育均衡优质新发展。

第一,形式多样,完善交流“新体系”。(一)校长交流多途径。定期交流聘任,在同一学校连续聘任为校长满10个学年,副校长满15个学年的,原则上交流到其他学校任职。城乡双向交流,选派城区学校优秀干部到农村学校任校长,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和校长绩效考核优秀的农村学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交流到城区学校任职。挂职外派交流,选派后备干部到优质学校和区教委挂职锻炼,派出优秀挂职干部担任校级干部。跟岗研修,全区公开遴选校级后备干部,安排到优质学校挂职校级干部,进行跟岗锻炼。(二)教师交流多形式。教师交流主要有5种形式,一是支教,将城区优秀教师派到农村学校任教;二是互派,实行城乡学校结对捆绑发展,相互之间互相派遣管理人员、教师,全年交叉蹲点交流;三是顶岗,人员富余学校按区教委下达的指标派出交流教师,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师资相对薄弱的学校上岗;四是集团学校内部交流,以优质学校为核心,引领带动新校,组建学校集团,实施集团内部教师交流。五是片区轮岗,在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内,根据学校间师资结构、水平和工作量,进行教师互补性或对等性交流。此外,巴南区还大力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交流,建立“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开展专家人才送教下乡、献课讲学,开展学科指导员巡回指导教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远程教学”“优质课堂”、“微课”、“慕课”、“专递课堂”等形式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分享优质学校教育资源。

第二,与时俱进,形成改革“新常态”。(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坚持干部定期交流聘任、城乡双向交流和挂职外派交流,2015年以来,交流校级干部280人次,其中城市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32人,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市学校25人,挂职外派26人。坚持教师交流“两条腿走路”,将变动人事关系的交流和不变动人事关系交流相结合,以不变动人事关系交流为主,变动人事关系交流为辅,2015年以来,变动人事关系交流542人;以顶岗、支教、互派、片区轮岗、集团学校内部交流为主要形式的不变动关系交流共计约1900余人次。(二)调控交流比例“据实化”。根据全区各学校教师人数、结构动态变化和城乡学校师资水平差异,适时调整各交流形式在交流中的比重。近年来,随着超缺编问题的逐步解决,以缓解超缺编矛盾为主要指向的顶岗交流形式逐步弱化,比重逐年减小,顶岗交流人数最多时达到235人,2020年降为53人;为适应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加大了城市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力度,2015年有13人,2019年达到59人。(三)交流形式内容“丰富化”。创新干部交流形式,推行后备干部跟岗研修, 2017年,在全区公开遴选6名校级后备干部,安排到市级示范学校进行跟岗锻炼。建立和落实新聘教师到乡村(农村)学校任教制度,规定城镇学校新招录教师任教2年后,应到农村学校交流,时间不短于2年,近两年已安排了112名新聘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扩大优质资源共享交流,建立21个“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培训学员988人。

第三,完善机制,构筑改革“新保障”。(一)改善交流人员待遇。对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任职的、跨镇(街)交流任职的校级干部进行专项补贴;落实教师交流相关差旅费和伙食补助办法;将交流到乡村和乡镇学校任职任教的人员纳入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学校周转房优先保障交流人员使用居住。(二)建立交流激励机制。职称评审向农村学校倾斜,对在农村学校任教(职)的人员,不作论文要求,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市学校。开展城市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优秀教师评选,对主动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的人员,在开展各级表彰奖励时予以优先考虑。(三)制定交流保障政策。建立和落实交流经历与职称申报评审挂钩政策。2020年,巴南区将教师到农村学校、城市跨区域学校、区外对口帮扶地区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任教经历或有乡村学校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2010年以后新招聘的大学生,申报高一级职称需2年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四)加强交流考核管理。把交流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以接收学校管理为主,接收学校把交流教师纳入本学校教职工一同管理,参与接收学校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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