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助力净化网络空间 我市对58个学习类App进行备案管理
截至目前,我市已排查了62个中小学校正在使用的学习类App,清理并停止使用了存在网络游戏链接或付费项目的学习类App,并对58个学习类App进行备案管理。这既是我市开展中小学学习类App专项治理的一项工作成果,也离不开市人大代表的建议推动。
在去年初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唐丽华提交了一份《关于规范管理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建议》,其中明确提到要“净化网络空间”。
市教委对代表建议的复函显示,除对62个中小学校正在使用的学习类App进行排查外,我市还建立了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对总计58个学习类App进行了备案管理,凡未经审核和备案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市教委印发了相关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在教学过程中,则要求坚持按需、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建议中,唐丽华代表提出,希望为“中小学校建设专门的手机存储柜,方便中小学生入校存储、离校带走”。对此,市教委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学校安装手机等电子产品存放柜,有效规范学生电子产品使用、存放和保管。
“组建由教育主管部门、专家学者、中小学校、家长、律师代表等组成的专业团队,充分开展调研,严格规范管理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适时启动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立法。”在唐丽华代表的建议中,还提到了立法问题,希望从制度层面更好地为规范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提供依据。
市教委对代表建议的复函显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中小学生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相关规定纳入地方立法修订草案内容。同时,市教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建立中小学生手机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中小学生使用手机要求、监管办法等,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