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动态 > 高校信息

永川区着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日期: 2021-01-19
字体:

永川区对标对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要求,统筹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一,凝聚共识,增强改革合力。一是抓学习提高。区政府、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通过政府常务会、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方案》。二是抓培训解读。举办《方案》专题培训班,对所有校(园)长培训全覆盖。三是抓整改落实。对照《方案》27负面清单,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教学激励机制,及时取消违背《方案》要求的2个考核指标。四是抓机制建设。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评价的根本标准,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纳入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破除“五唯”难题,围绕五类主体,优化“四个评价”,确保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实质突破。

第二,正确导向,强化评价运用。一是改进结果评价。精选评价内容,选取学校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存在的弱项短板作为评价要点;调整指标权重,将学校教学质量考核权重下调至45分以内;增加评价主体,创新第三方评价,实行教师评管、家长学生评教;规范评价程序,严格落实书面通知、学校自评、现场考察等八大程序;升级评价手段,充分发挥智慧教育平台的评价辅助功能,提升教育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过程评价。建立健全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的全程质量评价机制,注重把学校教育教学进程中的主要信息纳入评价范围,进而把对学校的简单鉴定转变为跟踪式督导。三是探索增值评价。着力实施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连续5年推动学校根据实际,自主选择评价项目、自主设定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内部评价和自我改进提升,并将改进提升的程度水平纳入区级对学校的评价内容。四是健全综合评价。优化构建中小学“管理质量+学业质量+形象质量+绩效质量”的评价体系,管理质量评价侧重对学校管理过程质量的评价,主要通过红线指标、底线指标和出线指标进行评价;学业质量评价侧重对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的结果性评价;形象质量评价侧重社会公众对学校的满意度评价;绩效质量评价侧重学校实施“五育并举”的绩效评价。

第三,精准施策,实施分类评价。一是完善幼儿园评价。分幼儿园等级、类别制定评价办法,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等情况,评价后为每所幼儿园下发督导意见书。二是改进中小学评价。创新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模式,构建“三导向、三确立”评价体系,评价后为每所中小学下发督导意见书,并分七个学校类别实施“分类评价、同类评比、异类比较”。是推进师生评价。从2021年开始,调整全区学校“自主定标”项目方向和评价办法,督促中小学重点把“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纳入各自“自主定标”项目确保师生评价“一校一策”制定方案、精准推进。

   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1100197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5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4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