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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举措提升督导实效,助推垫江教育优质发展

日期:2020-06-28

2020年,垫江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创新督导工作机制,有力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强机构,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完善“县级—学区—学校”三级督导网络体系。县级层面,成立以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主任的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督导委下设办事机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县教委主任兼任督导室主任。2019年新任命县政府专职督学3名。学区层面。将全县中小学分为10个教育督导责任区,选聘专职责任督学28名,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实现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全覆盖和专职化。学校层面。在全县66个较大规模学校成立学校督导工作室,共配备督导室工作人员139名,负责对接责任区督导的督导工作,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建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制定《垫江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垫江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范》《垫江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垫江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履职考核办法》,完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督导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推动教育督导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将督导考核与学校对督学评价相结合,将专职责任督学的绩效工资单列,每学年对专职责任督学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切实激发督学工作积极性。

增投入,不断强化条件保障。县教委按照责任督学人均3万元的标准,安排督导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驻地学校年度预算,专项用于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落实责任督学办公用房,配备办公设备,解决督学工作餐,统一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和责任督学挂牌,印制责任督学《工作手册》,保障了基层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重培训,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督学培训制度,建立了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县级培训与外出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交流学习与专家讲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落实培训经费,坚持每年至少2次县级培训,由本地专家解决基础层面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定期组织参加市级培训,全方位提升督学能力,确保督学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编印《垫江教育督导通讯》内刊,开设“督导资讯”“督导动态”“督导通报”“经验交流”等栏目,强化督学学习交流。 

严运用,不断增强督导实效。不断完善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督导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督导评估监测报告。通过内部通报、媒体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布督导结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定期由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义务教育督导工作情况或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创新教育督导的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机构,通过第三方评价提高教育督导的专业水平和公正程度。建立健全通报、约谈、限期整改制度,将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对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学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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