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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校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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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重庆高校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 www.cqedu.cn)查阅或下载。重庆各高校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各高校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也可到其办公室索取。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313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邮编:400020,联系电话及传真:023-63873402,电子邮箱:hanjianyun@cqedu.com)。对有关高校的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相应高校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全市65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26所、高职高专院校39所)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公众信息网和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高校信息公开重点内容,要求高校严格落实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原则,压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各高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65所高校均成立了以学校校长或书记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信息公开平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工作保障。高校加大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力度,44所高校(本科院校17所、高职高专院校27所)落实专职人员81人(本科院校28人、高职高专院校53人);65所高校落实兼职人员1108人(本科院校608人、高职高专院校500人)。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43所高校(本科院校16所、高职高专院校27所)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全年落实工作经费120.74万元(本科院校59.47万元、高职高专院校61.27万元)。

(三)加大公开力度。各高校坚持把经费预算决算、校办企业财务信息、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

财务信息;招生考试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录取考生名单等招生信息;干部任用、人员招聘、学生管理、教职工晋职晋级等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双一流”建设、转型发展、创新创业、学生资助等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领域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8—2019学年,各高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8379(其中本科院校36065条、高职高专院校32314条)。各高校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20802条(其中本科院校14643条、高职高专院校6159条)。(二)办公内网信息公开情况。各高校通过学校办公内网发布信息38434条(其中本科院校24607条、高职高专院校13827条)。(三)官方微博微信信息公开情况。各高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4482(其中本科院校22088条、高职高专院校12394条)。(四)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情况。各高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座谈会、记者见面会等共124(其中本科院校52次、高职高专院校72);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有关重庆高校的报道共20075(其中本科院校16627条、高职高专院校3448条),其中头版共42条(本科院校23条、高职高专院校19条)、头版头条共11条(本科院校4条、高职高专院校7条)。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重庆65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26所、高职高专院校39所)共主动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信息27339条(本科院校20649条、高职高专院校6690条)。具体情况如下: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一大类信息“基本信息”3842条(本科院校2074条、高职高专院校1768条)。其中,主动公开第一条信息“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785条(本科院校367条、高职高专院校418条)、第二条信息“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554条(本科院校1492条、高职高专院校1062条)、第三条信息“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112条(本科院校59条、高职高专院校53条)、第四条信息“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117条(本科院校45条、高职高专院校72条)、第五条信息“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179条(本科院校62条、高职高专院校117条)、第六条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95条(本科院校49条、高职高专院校46条)。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二大类信息“招生考试信息”7954条(本科院校7274条、高职高专院校680条)。其中,主动公开第七条信息“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795条(本科院校453条、高职高专院校342条)、第八条信息“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59条(本科院校45条、高职高专院校14条)、第九条信息“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6651条(本科院校6452条、高职高专院校199条)、第十条信息“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240条(本科院校115条、高职高专院校125条)、第十一条信息“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112条(本科院校112条、高职高专院校0条)、第十二条信息“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31条(本科院校31条、高职高专院校0条)、第十三条信息“拟录取研究生名单”41条(本科院校41条、高职高专院校0条)、第十四条信息“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25条(本科院校25条、高职高专院校0条)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三大类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4449条(本科院校2592条、高职高专院校1857条)。其中,主动公开第十五条信息“财务、资产管理制度”315条(本科院校151条、高职高专院校164条)、第十六条信息“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148条(本科院校118条、高职高专院校30条)、第十七条信息“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68条(本科院校40条、高职高专院校28条)、第十八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3635条(本科院校2183条、高职高专院校1452条)、第十九条信息“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97条(本科院校28条、高职高专院校69条)、第二十条信息“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7条(本科院校27条、高职高专院校60条)、第二十一条信息“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99条(本科院校45条、高职高专院校54条)。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四大类信息“人事师资信息”1229条(本科院校725条、高职高专院校504条)。其中,主动公开第二十二条信息“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84条(本科院校49条、高职高专院校35条)、第二十三条信息“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116条(本科院校95条、高职高专院校21条)、第二十四条信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170条(本科院校68条、高职高专院校102条)、第二十五条信息“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827条(本科院校496条、高职高专院校331条)、第二十六条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32条(本科院校17条、高职高专院校15条)。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五大类信息“教学质量信息”7719条(本科院校6929条、高职高专院校790条)。其中,主动公开第二十七条信息“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61条(本科院校37条、高职高专院校24条)、第二十八条信息“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243条(本科院校168条、高职高专院校75条)、第二十九条信息“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36条(本科院校54条、高职高专院校82条)、第三十条信息“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2条(本科院校33条、高职高专院校19条)、第三十一条信息“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811条(本科院校6418条、高职高专院校393条)、第三十二条信息“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182条(本科院校40条、高职高专院校142条)、第三十三条信息“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70条(本科院校27条、高职高专院校43条)、第三十四条信息“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133条(本科院校125条、高职高专院校8条)、第三十五条信息“本科教学质量报告”31条(本科院校27条、高职高专院校4条)。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六大类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883条(本科院校416条、高职高专院校467条)。其中,主动公开第三十六条信息“学籍管理办法”130条(本科院校64条、高职高专院校66条)、第三十七条信息“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464条(本科院校238条、高职高专院校226条)、第三十八条信息“学生奖励处罚办法”233条(本科院校88条、高职高专院校145条)、第三十九条信息“学生申诉办法”56条(本科院校26条、高职高专院校30条)。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七大类信息“学风建设信息”298条(本科院校96条、高职高专院校202条)。其中,主动公开第四十条信息“学风建设机构”96条(本科院校44条、高职高专院校52条)、第四十一条信息“学术规范制度”152条(本科院校30条、高职高专院校122条)、第四十二条信息“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50条(本科院校22条、高职高专院校28条)。

各本科高校主动公开第八大类信息“学位、学科信息”108条。其中,主动公开第四十三条信息“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50条、第四十四条信息“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15条、第四十五条信息“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10条、第四十六条信息“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33条。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九大类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362条(本科院校229条、高职高专院校133条)。其中,主动公开第四十七条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92条(本科院校180条、高职高专院校112条)、第四十八条信息“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70条(本科院校49条、高职高专院校21条)。

各高校主动公开第十大类信息“其他”495条(本科院校206条、高职高专院校289条)。其中,主动公开第四十九条信息“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30条(本科院校16条、高职高专院校14条)、第五十条信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465条(本科院校190条、高职高专院校275条)。

四、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2019学年,重庆有4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1所、高职高专院校3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23件(其中本科院校2件、高职高专院校321件),均已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申请322件(其中本科高校2件、高职高专院校320件),不予公开1件(为高职高专院校)。

在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中,通过传真提交的1件(为高职高专院校);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7件(其中本科院校2件、高职高专院校5件);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交的315件(为高职高专院校)。以公民身份提交的317件(其中本科院校2件、高职高专院校315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6件(为高职高专院校)。在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中,涉及人事招聘的申请15件(为高职高专院校);涉及教职工晋职晋级的申请8件(为高职高专院校);招标投标的申请161件(为高职高专院校);涉及财务的申请8件(为高职高专院校);涉及招生的申请31件(其中本科院校2件、高职高专院校29件);涉及学生管理的申请5件(为高职高专院校);涉及教育救助与资助的申请2件(为高职高专院校)。

(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8—2019学年,重庆有1所本科院校设立了信息公开收费项目,但未发生收费行为;其余高校未设立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重庆各高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8—2019学年,重庆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各方大力推动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不大、信息公开统筹管理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市教委将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导向,进一步建章立制,统筹指导高校规范平台建设、强化内容公开,更加深度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2019学年,重庆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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