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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2-17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教学研并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一是加强宣传宣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作为2022年度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开展宣讲2000余场次,参与师生30余万人。二是推进理论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年度项目指南立项重点,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加强研究阐释。申报相关课题国家立项43项,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68项。三是抓好“三进”工作。各高校坚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公共选修课、大讲堂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教研室”,加强与其他法学专业课的课程联动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坚持放管服协同,推动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一是减材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教师资格认定等4个审批服务事项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简化群众办事材料。严格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二是严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印发《重庆市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执业信用评价机制,对执业信用优良的教育从业人员给予激励,对执业信用不良的依规进行惩戒。三是优服务。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取消政务服务事项2项,对52项指南信息进行持续更新,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工作,完成川渝通办年度任务。

(三)坚持立审备齐抓,推动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健全。一是加快推进地方立法修法。开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制定调研、起草工作。完成《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修订、解读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5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11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市委备案,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委托第三方对1188件政策措施、合同等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报告。四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严把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环节,对送审的12件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50余条。

(四)坚持高质量决策,推动行政决策制度落地见效。一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要求。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编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目录,认真履行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定法律顾问“四项制度”,遴选42名法律专家组成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为5件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咨询函,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32条。三是拓展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建立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在门户网站开设“意见征集”专栏,做好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工作,征集到公众对决策的意见1000余条四是开展重大政策解读。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统筹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16

(五)坚持依程序执法,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合法规范。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文书和流程,规范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文本,为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指引。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及时在门户网上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通过文字记录、录音录像等形式,进行全过程记录。明确政策法规处和公职律师法制审核职责。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全市各区县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联合执法1.4万次,处理违法违规机构1600余家,市级层面通报11118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清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发91个,注销3个。

六)坚持防治结合,推动教育突发事件妥善处置。一是加强安排部署。2022年召开28次教育系统安全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制发50余个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文件,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的安排部署。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完善重庆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舆情、考试安全等7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开展教育系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学生涉水隐患整治等专项工作,组织开展4次全方位督查,开展集体约谈2次,全市通报3次。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总体实现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零发生”。

(七)坚持人民为中心,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是完善人民来信办理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师生申诉等人民来信办理工作的通知》,依法分类办理人民来信。二是依法妥善调处教育纠纷。对金宝贝早教等机构学员家长到市教委集访事项,督促指导有关区县通过沟通疏导、协商调解、法律诉讼等多种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依法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认真办理司法建议书5件,充分吸纳法院宝贵意见。四是切实转变行政复议职能。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件,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移送相关复议机关。五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学生申诉案件1件,组织申诉人、被申诉人现场听取意见,纠正学校违规行为,学生申诉矛盾纠纷化解率100%

(八)坚持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社会监督。切实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做好网民留言办理等工作,及时回复率100%二是加强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52、市政协委员提案188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满意率100%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信息台账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3个清单有机对接的跟踪机制,做到立行立改。四是加强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主流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00余条,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传7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按时办结率100%,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九)坚持信息化驱动,推动法治政府高效便捷。一是推进服务便民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消政务服务事项2项,对52项指南信息进行更新,在教育部系统办理服务事项近15万项,在“渝快办”平台办理85项,网上回复咨询、投诉和建议1783件。二是推进证照电子化。启用5类电子证照,方便群众掌上查询相关信息。在高等学校推行校园“一码通”试点,疫情防控期间方便师生进出校园。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四是推进入学“一件事”网上办。编制《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示范手册》,在江北区、江津区、璧山区开展试点工作,三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实现“零证明”。

(十)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有力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教育工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工委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2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针对7个方面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持续整改落实。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四是加强高校智库理论研究。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支持重庆大学政府规制与公共政策法治研究所,西南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政府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等高校智库开展咨政研究。

(十一)坚持青少年为重心,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打造宪法活动“主品牌”。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获全国总决赛最佳组织奖、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演讲比赛3个一等奖,435余万名学生参加“宪法卫士”法治测评,参测率84.3%,居全国第七位。二是组建联合普法“讲师团”。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组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各区县、各高校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总场次达7619场,其中法治副校长授课3643场。三是开设法治教育“云课堂”。联合市检察院打造“莎姐”法治精品网课12节,组织400余万中小学生观看,大幅提升精品法治课覆盖率。四是建设法治实践“大平台”。联合市司法局等五部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命名工作,全市初评出11个基地,为增强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性搭建“大平台”。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研究法治工作3次,制发全市教育法治工作要点,系统部署法治工作重点任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二是开展述职述法。切实执行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述职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纳入主要领导、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邀请法学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集中学法4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研究法律顾问制度,充实公职律师力量。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市政府规章1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校外培训监管处,加大对教育培训领域执法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六是强化监督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直属单位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七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违规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尽管我们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理念在干部职工中还没能普遍形成,仍有少部分干部职工在思想觉悟和依法行政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二是监管主体职能分工不够明确,致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交叉带”和“空白带”。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相关制度已不符合新时代新要求,亟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四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需进一步优化。多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未建立专门法治工作机构,无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教育执法缺乏机构、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五是依法治教责任需进一步落实。有的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未能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没有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导致个别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较多。

四、2023年工作思路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对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年度述职述法工作,全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制定工作,推动《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订调研工作,解读、宣传《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备案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机构、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选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典型案例,推进“以案促改”。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三)推进依法治校建设。命名一批市级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一批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完成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和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鼓励高校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开展教职员工涉罪信息查询查询、清理工作。建立学校涉诉情况通报机制。

(四)推进青少年普法宣传。统筹开展普法活动进校园,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和“宪法卫士”法治知识网上学习测评。举办重庆市第三届法治教育征文活动。联合开展“莎姐进校园”“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副校长讲堂”等普法活动。新增一批市、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推进法治教育“三个课堂”建设。

(五)推进教育法治队伍建设。举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建设高级研修班,市、区两级开展教师法治培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组织参加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国培计划。举办第八届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统筹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落实述职、考核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健全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

(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细化完善重庆市教育监管事项清单。推动区县和高校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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