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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2-15

一、在履职尽责上发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开展述职述法。把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纳入主要领导、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工委、教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工作2次,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邀请法学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及相关党内法规等知识,不断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整体部署。把教育法治工作纳入“十四五”教育规划,制定全市教育法治工作要点,系统部署法治工作重点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性推进、常态化落实。

二、在学习贯彻宣传上发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把握“十一个坚持”,通过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红岩讲习所·教育大讲堂”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县教育管理干部、高校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二是抓好“三进”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高校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核心必修课程,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三是推动理论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年度项目指南,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研究阐释,提炼形成了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支持高校成立“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在春秋两季普法宣传活动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治讲座等形式,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三、在严监管优服务上发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流程,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在自贸区取消审批事项1项,审批改备案1项。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和科研仪器设备自主采购权限,扩大高校资产处置自主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在“渝快办”试行电子证照,上线高频教育公共服务查询事项18项。完成第三批跨区县通办教育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全年通过“渝快办”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申请共2366件,回复网上咨询投诉1213件。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指导区县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抽检。

四、在合法性公平性上发力,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教育立法修法。深入开展《重庆市学前教育条例》《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改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审查工作,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审查监督,按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要求整改问题1条。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同等进行第三方评估。

五、在依法科学民主上发力,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要求。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市教委法律咨询专家委员、公职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等“四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作用。落实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法律顾问覆盖率超过80%。三是拓展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建立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做好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工作,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四是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制定《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办法》,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发布同步公开解读机制。统筹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五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持续加强公众信息网站和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的内容管理。

六、在整治培训机构上发力,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措施。印发《加强全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若干措施》,明确执法范畴,理顺执法权限,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二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和案卷评查工作。三是重拳治理校外培训。全面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七、在依法办理案件上发力,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依法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达90%以上。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二是“以案促改”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涉案单位派员走进“庭审课堂”,在法庭上充分听取原告的诉求,根据法庭建议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做好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有效规避了重大决策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稳定风险。四是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学生申诉案件,纠正学校违规案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八、在普法对象全覆盖上发力,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抓“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提升。组织领导干部、单位职工开展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作为2021年重点突破事项,对各区县教育部门开展督促指导。组织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开展市、区两级法治干部、分管副校长专题培训班。二是抓青少年普法教育。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市决赛,全市41个区县、63所高校300余名学生参加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434万余名大中小学生参加了“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参与率超过85%,在全国排名前三,宪法知识竞赛获全国总冠军,5名学生在演讲比赛中分获亚军、季军和一、二、三等奖。定期开展“宪法日晨读”“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为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三是抓教师法治课质量。举行高中阶段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共77个。组织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参加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国培计划。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对全市3700余名兼职法治副校长进行全员培训。

九、在学校章程建设上发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一是加强学校依法办学能力。印发《关于做好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启动新一轮章程修订和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履行职能二是加强高校法治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从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高校对照开展自查总结。三是开展依法治校调研。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教育法治工作机构设置、常年法律顾问聘请情况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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