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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3-03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法治工作,工委会议研究法治工作2次。二是强化法治意识。通过“红岩讲习所·教育大讲堂”,邀请法学专家为领导班子、全体机关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进行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增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三是加强部署推进。印发《2019年重庆市教育政策法治工作要点》,布置了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政策研究和法治工作重点任务。教育工委在年初和年底分别召开全市教育法治工作会、依法治教工作现场会,进一步加强教育工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二、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规范市、区县两级行政审批工作。建立标准化工作体系,编制了73个行政权力事项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图,明确了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事项。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审批,研制了区县教育行政审批通用事项目录、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及服务表格范本,进一步规范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二是打造线下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置便民服务窗口、自助办理柜台,实行“一窗式办理”,方便群众办事。全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1300余件,网上咨询、投诉、建议160余件。三是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平台办理。实现审批服务“全渝通办”,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半、一次办”。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办事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五是组织研制政务服务标准。委托西南政法大学项目组开展《重庆市教育政务服务标准》研制和实务操作研究。

三、加强教育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推进教育立法工作。开展《重庆市学前教育条例》《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立法、修法工作。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对4部涉及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制定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起草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流程、发文备案及管理职责等。三是认真办理合法性审查申请。2019年办理群众合法性审查申请1件,无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败诉案件。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委托律师事务所对1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评估,废止57件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执行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落实工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决策咨询作用,对200余件规范性文件、涉法文件及合同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参与处理涉法事务40余件次,保障决策的合法性。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建立重大政策发布同步公开解读机制,全年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18条,通过官方政务微博微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1次。四是推进政务公开。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印发《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市教委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公众信息网和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年通过市教委门户网、办公内网、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在线访谈、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96条,办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优化市教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等功能。全年市教委公众信息网信息总访问量292万次,“重庆教育”政务微信、微博用户分别累计达到640385人、36796人。

五、持续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市教委行政处罚内部工作规则(试行)》,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二是依法办理各类涉法案件。注重文书的说理性和与当事人的说理沟通,努力协调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教师申诉等案件20件。三是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全年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占开庭审理案件的50%。四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接受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门户网站“公开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全年收到留言3741条,办结率100%,营造了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一是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本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和“红岩讲习所·教育大讲堂”,邀请专家为班子成员和全体领导干部开展法治讲座,全年集中学法4次。二是组织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和考试。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干部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参考率、合格率达100%;组织单位1/3的正职和1/5的副职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三是抓好高校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组织法学教授到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20余所高校进行了法治专题宣讲,5000余人参加学习。四是加强教育系统人员法治培训。举办区县教育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法治培训班、中小学校长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法治教师培训班,培训500人次。五是及时汇总编印最新教育法律法规汇编,为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提供学习工具书。

七、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重庆选拔赛,通过全员学习、层层选拔,全市40个区县、54所高校300余名学生参加了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的市级决赛。组织重庆代表队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最佳组织奖、1个冠军、2个一等奖和1个二等奖。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参加“宪法小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活动,1.8亿人次参与了网上宪法法律知识学习,258万余名大中小学生参加了网上知识测评,参测率全国排名第一。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南岸区设全国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分会场,组织全市学生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西南政法大学、南川区设立“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打造宪法教育实践馆区,为青少年进行宪法法律实践学习提供平台。研制《重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三是开展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第四届中小学(高中组)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全市40个区县78名普通高中和中职法治课教师参加市级决赛。联合检察院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 “莎姐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举行法治讲座260余场;联合市关工委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加强学生和教师普法宣传教育。四是建设法治教育信息资源库。开展教育法治信息资源库第二期建设,委托西南大学进行小学、初中的法治课程视频的研制工作。

八、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一是制定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措施。联合市检察院制定《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预防校园内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性侵害违法犯罪行为,自2019年7月启动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以来共查询1万余人,其中1人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作禁止招录处理。二是开展依法治校调研。赴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调研,围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情况、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教师申诉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等开展座谈与实地考察。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进校园。开展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专项调查,推动有条件的学校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全覆盖。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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