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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18-02-28

 

2017年,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现将2017年度教育法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动力,政务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4项,精简办事流程3项,全部10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行网上审批。公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按照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行使行政权力,研制机关、直属单位、公办高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信用信息平台、监测评估、“双随机”检查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行政服务中心改造升级。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出台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见》,加大向高校放权力度。

二、以规范性文件管理为重点,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完善

一是推进教育立法,启动《重庆市学前教育条例》立法,开展《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调研,纳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对《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和修订调研,并纳入2018年市政府规章修订计划。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备案程序,实行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规定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2017年市教委制定、备案规范性文件15件;提请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

三、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为基础,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推进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建立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印发《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充分发挥市教委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及规范性文件审查等102件。

四、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执法工作逐步完善

一是开展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调研,探索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研制教育行政执法规范。二是开展民办高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执法检查4次,检查对象31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任执法人员5人参加培训并办理执法证件;对委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注销执法资格2人(退休)。无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办理执法证的情况,无“无证上岗”的情况。

五、以深化政务公开为抓手,行政权力制约不断强化

一是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岗位及重点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市属各高校、直属单位和委机关中的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规定履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职责。编报信息公开年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重庆高校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教育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通过市教委门户网、办公内网等平台,并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9419条,通过《重庆教育》官微推送信息1000余条。办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无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或市政府政务公开办通报批评情况。三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68件,市政协提案92件,办结率、满意率均100%;接受审计监督6次,坚决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严格按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积极办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8件。

六、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调解案件1件,教师申诉案件2件,考试复核案件1件。二是依法出庭应诉,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件,无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被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的情况。无我委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建立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每次庭审均安排相关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四是改进信访工作,严格执行诉访分离制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信访人员通过司法、行政途径表达诉求,依法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加强信访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完善信访、法治机构联动机制。

七、以强化法治意识为突破口,提高教育系统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

一是强化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和中心组、办公会学法5次,对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专题研究。组织机关公务人员参加法治理论学习和考试,参考人数174人,参考率、合格率100%。二是开展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升培训,累计600人参训。三是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培训二期,累计培训法治教师900人。

八、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组织保障不断加强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教育工委书记、教委主任直接负责法治工作,是教育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为组长,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市委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确定全面推进我市依法治教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等;安排部署教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教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督察教育系统各单位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依法治教纳入对市属高校的考核内容,同时纳入对区县的督察内容。

九、以加强依法治校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一是完善高校、中小学依法治校制度,印发《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开展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累计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40余所。三是建设教育法治信息资源库,开展初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包、教师法治培训资源包和教育法治资源包项目建设工作。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月”、法治征文比赛等活动,加强学生和教师普法宣传教育。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市级选拔赛,获得全国总决赛团体赛季军和优秀组织奖,获个人赛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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