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规定,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 50 %和 50 %计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录指标1:1进入体检。现将进入公招体检人员公布如下:
招录单位 | 招考职位 | 体检人员姓名 | 所学专业 | 总成绩 | 名次 |
市教委 | 秘书处 | 何赛 | 法律(非法学) | 76.18 | 1 |
市教委 | 人事处 | 狄芳 | 现代教育技术 | 63.95 | 1 |
市教委 | 招生考试管理处 | 姜东海 | 教育技术学 | 63.80 | 1 |
请以上考生于10月19日上午8点前空腹到市教委四楼405办公室集中,统一参加体检,并请做好体检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