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文备〔2017〕109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
教学管理的意见
渝教职成发〔2016〕6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要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的重要意义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其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奠定坚实基础,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课程设置和教学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专业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公共基础课程是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近年来,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加强公共基础课课程、教材、师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课程开设不齐,课时安排不足,质量检测机制不完善,教师数量、质量与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推动公共基础课程体系整体优化,提高公共基础课程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办学质量提升。
二、明确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遵循中等职业教育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把握中职学生认知发展水平与认知特征,落实学生主体地位,适应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需要;重视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和养成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服务学生的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育为首。公共基础课程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要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要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体现衔接培养。要加强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升学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基础,为学生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融入传统文化。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公共基础课程,适当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经典读物、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拓宽选修课覆盖面。
强化职业精神。要在公共基础课程中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等精神的培养,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引导学生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
三、落实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有关要求
(一)严格课程设置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教学文件及教学大纲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程,规范课程设置。
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等必修课,要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使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开设有关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数一般应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要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三年总学时数至少要达到语文160学时、数学128学时、外语(英语等)128学时、计算机应用基础96学时、德育144学时、艺术36学时、体育与健康教学144学时(顶岗实习期间要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二)规范教材使用
公共基础课程中的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等必修课程,应严格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选用教材。公共基础课程中的选修课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为教师与学生提供多介质、多媒体、满足不同层次教学需求的教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建立完善重庆市中职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的开发、审定和使用制度,开发并在全市使用的地方教材须经市中职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开发使用校本教材应由学校教务部门统筹安排,由学校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组织审核批准。学校选用教材须经教研组长、专业部和教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优化教学方式
运用现代教育思想,系统改革公共基础课程,优化课程结构,强化应用能力,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加强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培养,坚持能力为本的教学要求,拓宽学生文化视野。优化教学手段,因材施教,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促进课堂呈现形式与学生学习规律之间的有机对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合理选择和优化组合教学资源,扩大翻转课堂、微课、慕课、网络课程等的应用范围,打造充满活力和生机的课堂,切实提高教学效益。
(四)完善评价标准
积极探索科学多元的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制度,加强过程性评价,促进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创新优化评价内容和形式,重视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察,促进学生多样化发展、多样化成才。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课程设置、课时要求和工作量,足额配备公共基础课程教师。鼓励公共基础课程教师探索与创新教学模式,优化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激发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建立五年一轮的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课程素养,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发展。
四、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保障力度
(一)建立检测制度
制定重庆市中职公共基础课程实施性教学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的质量抽查机制,对这四门课程进行教学质量检测,将检测数据作为评价课程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教学质量检测,充分发挥诊断与改进作用,促进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加强资源建设
建立重庆市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资源平台和课程教学资源库,为教师选择、使用教学资源和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信息化平台。加强试题库建设和教学检测软件的开发,为组织、开展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检测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公共基础课程各类资源共建、共享、共管,提升资源使用效益。
(三)加强教学研究
建立市、区县、学校三级教研网络。市教科院要建立完善相关课程中心教研组,组织专兼职教研员力量,发挥好统筹研究与指导的作用。区县教研机构要安排相关教研员负责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研工作,建立教研巡视指导制度,充分发挥区域教研指导功能。中等职业学校要完善相关教研组,发挥好公共基础课程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研人员培训,打造专业的教学研究团队。
建立健全市、区县、校三级教研制度,落实公共基础课程教研工作。建立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学研究的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面向教师和学生的教学研究、培训和竞赛活动。中等职业学校要重视并支持公共基础课程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教学研究、业务培训和教学比赛,提高公共基础课程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
将公共基础课程开设情况纳入中职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开设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常规督导,完善相关督导制度。市教委组织力量,定期对区县、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设置、教学计划实施和教学质量考核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区县、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挂钩,纳入有关负责人奖惩内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