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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4-00140 [ 发文字号 ] 渝教基发〔2024〕1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团委、妇联、科协,各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学生科学素质,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现将《重庆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科技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11日

重庆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双减”工作部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进学校教学与服务,用好社会资源,加强改革衔接,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3至5年努力,全市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明显提升,科学教师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活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全市科学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大中小学及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明显健全,科学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重庆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校内科学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1.保证课程时间。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科学(含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下同)课程,严禁随意增减课时。深入推进大单元、项目式、跨学科学习,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应不少于10%的教学要求。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每周至少一节课后服务内容为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等科学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市教委)

2.创新教学方式。大力开展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持续加强科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持续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暨创新实验操作活动评选和创新教育优质课暨项目式教学优秀课程评选活动,举办数字化教学创新应用大赛。提升科学课程作业设计水平,评选500个义务教育阶段科学课程优秀作业设计。遴选建设400节市级科学学科精品课程、300节市级实验教学精品课程,力争建设150节国家级科学学科精品课程、50节国家级实验教学精品课程。(责任单位:市教委)

3.提升教师水平。落实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编制,加强中小学实验员、各级教研部门科学教研员配备,支持中小学教师申报科普专业职称,逐步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着力提升中小学科学教师数字素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定100名正高级职称中小学科学教师,1500名高级职称中小学科学教师,建设10个中小学科学教师名师工作室,遴选100名中小学科学教师名师工作室学员。在市级教师培训项目中增加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在渝高等院校要不断优化课程,提高科学类师范生培养质量,鼓励综合性大学理工科专业学生到中小学任教科学学科。(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4.加强教学保障。落实科学课程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加强中小学科学课程实验室建设,鼓励学校建设跨学科教学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在普通高中建设一批工程实验室。在重庆市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遴选一批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供全市中小学生免费使用。各中小学要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力争2024年科学副校长覆盖率达到100%。各中小学原则上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至少结对1所具有一定科普功能的机构(馆所、基地、园区、企业等)。(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二)实施校外科学教育资源整合行动

5.用好科研资源。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依托重庆市青少年创新学院,继续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每年选拔400余名学有余力高中学生、300余名学有所长初中学生进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等机构,在科研导师指导下开展课题研究。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实现高校与中学联合发现和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常态化、制度化。统筹动员全市高校、相关科研院所和科普基地,通过系统规划、科学设计,遴选建设一批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为中小学提供优质前沿的科学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6.用足校外场所。持续开展重庆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选活动,用好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重庆市科普基地、重庆市校外科普特色基地和“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等其他行业资源。开展科普研学活动,鼓励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科普专家团队,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科学教育课程和项目,遴选100门科普研学精品课程和50条科普研学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7.规范校外培训。合理规划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总体规模,印发科技类培训细目清单,按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以及审批流程,加快科技类培训机构审批。将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引导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程序引进优质、合规的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课程。(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8.严格竞赛管理。加强正向宣传引导,指导中小学生理性选择参加“白名单”竞赛。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搭建中小学生成长平台,发现有潜质的学生,引导其积极投身科学研究。指导各竞赛组织方在竞赛活动中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参赛学生家国情怀。突出集体主义教育,为参赛学生未来从事有组织科研打牢思想基础。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三)实施科学教育改革衔接专项行动

9.实施科技项目。实施“校内科学教育提质计划”“院士专家科普校园行”“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千家万馆’科学教育总动员行动”“科普进万家行动”“少年科学院”“中西部地区科学教育场所援建工程”“全媒体科普行动”等重点项目。持续举办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重庆市青少年智能机器人编程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重庆赛区选拔赛、青少年科学素养大赛、青少年STEAM科创大赛、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重庆赛区)和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等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委、团市委)

10.创新人才培养。评选建设一批科技特色高中,探索在拔尖创新人才甄别、选拔和培养方面先行先试。遴选建设一批科技特色中小学(幼儿园),优化课程体系设计,加强不同阶段有机衔接。加强实验教学,强化学生动手操作实验,将学校实验课开设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和日常监督,探索将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中考考试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科普活动,打造“家门口”科学教育阵地,推动科学教育走进千家万户,提升家长科普意识和学生科学素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妇联)

11.支持薄弱地区。积极动员各类企业以捐资、挂牌、冠名等形式,为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援建科学教育场所,提供设备、器材、图书、软件等。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改进和强化实验教学,并注重利用先进教育技术弥补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及特殊儿童群体拥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不足的状况。鼓励科学骨干教师通过送教下乡、结对帮扶、远程协助等方式加强对薄弱地区学校科学教师帮扶。(责任单位:市教委)

12.加强示范引领。加快建设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示范)区、实验(示范)校和示范性基地。持续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每年评选市长奖10人。举办中小学科技节活动,宣传选树200名小科学家、小发明家和科技小能手。遴选建设普通高中科学类精品选修课程50节、科学类优秀学生社团100个。(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协、市人力社保局)

三、组织保障

13.全面系统部署。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科学教育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强谋划指导和推动落实。搭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讨交流平台,推广工作案例。把中小学科学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区县政府教育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14.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各方资金和项目,广泛争取社会资助,加大对科学教育的支持力度。各资源单位要坚持公益定位,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提供科学教育服务。用好彩票公益金项目,切实做好教育助学、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和社会实践工作。(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

15.营造工作氛围。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对青少年科学素质进行分析研判。开展科普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强化对资源薄弱地区建设引导。将科学教育纳入“双减”宣传工作矩阵重点任务,鼓励各级媒体与科学教育机构、科技类社会组织合作,积极推进科学教育传播创新,营造重视支持科学教育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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