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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17192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老年教育是我国终身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和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老年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统筹保障,促进多方参与,教育主体多元,增强社会活力,扩大并逐步优化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加快形成符合重庆实际的老年教育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创新老年教育体制,建立政府统筹老年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激发社会活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共资源开放机制,营造多方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和发展格局。

城乡统筹与差异化供给相结合。统筹规划全市老年教育发展,分类指导城乡老年教育发展,充分考虑城乡及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实施差异化供给。

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围绕老年人特点和需求谋划老年教育发展,把办好老年教育作为优秀传统文化代际传承的有效举措。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老年教育,创新丰富老年人学习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教育的新途径、新模式。

开放办学与多元化教学形式相结合。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积极发展社区和农村老年教育,提升职业院校服务老年教育的能力。鼓励和支持老年教育与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统筹、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老年教育格局,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参与老年教育的老年人达到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0%以上,总人数达到135万人以上,其中参与远程老年教育的人数达到60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发展老年教育机构。到2020年,全市老年大学稳定在46个左右,老年学校新增38个以上,达到406个以上,老年学习点新增2500个以上,达到3300个以上。实施合格老年教育机构评估和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建设项目,到2020年全市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学习点合格率分别达到80%以上、50%以上、30%以上。研究制定老年教育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加强老年教育机构管理,单位或个人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需到所在的区县教育部门备案。

整合利用老年教育资源。鼓励规划展览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图书馆等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支持职业院校、成人教育院校等学历教育机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挂牌老年教育学校,开展老年教育。鼓励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以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配置老年教育资源,开展老年教育。实施职业院校老年教育中心培育计划。

推动老年大学转型发展。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面向更多人群;从固定校址向多校区、“季候校”转变。支持城市老年教育机构在适合避暑的地区,建设老年人暑期体验学习基地。实施星级老年教育机构培育计划。

(二)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到2020年,开发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8个系列24门以上老年教育课程,完成8门以上课程数字化资源开发工作,推介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学习资源,引进一批国内发达地区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建成支撑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

创新老年教育方式。积极探索体验学习、现场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开展基于移动终端的微信、短信等老年学习资源推送服务。促进老年学习与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和各种主题竞赛活动。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建设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教育支持。

(三)优化老年教育支持服务。

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建设重庆老年教育信息化平台,开展远程老年教育,形成融信息传播、数据存储、行政办公、教务管理于一体的老年教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老年人学习活动积分管理与激励机制。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渠道,适时推送学习资源,服务老年人自主学习。加强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辐射。

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老年教育研究基地,开展老年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建立重庆市老年教育研究会,统筹全市老年教育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四)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机制。对合格的老年教育机构,予以办学经费适当补助;对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支持改善办学条件。鼓励主城区老年大学以建立分校或办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老年教育支援。依据民办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促进民办老年教育机构发展的办法。促进产教联动,培育、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新业态。

(五)加强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培育一批专业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根据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开设养老教育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等人才。

建设一支教师队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结合、志愿者参与的教学和管理队伍。对公办老年教育机构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编制纳入举办部门统筹管理。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由人力社保部门管理。

三、重点推进计划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

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促进老年人阳光、健康、向上、和谐生活。发挥老年人的阅历、智慧、才能优势,引导老年人以优良传统、优良家风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作出积极贡献。

(二)老年教育机构培育计划。

老年大学以扩容为主,老年学校以增量为主,老年学习点以优化布局为主。出台老年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开展合格老年教育机构认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举办老年教育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机构进行登记,对全市老年教育机构及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实行统一口径统计分析。

(三)老年教育资源开发计划。

整合利用社区教育、扫盲教育、成人教育资源,多渠道、多形式统筹开发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提高文化艺术修养、养生保健护理知识为目的的老年教育课程教学资源,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支撑重庆老年教育发展的老年学习资源库。

(四)远程老年教育推进计划。

依托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重庆远程老年教育学院,建立“重庆老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开发、推送老年学习资源,实现老年远程教育重庆全域时时通。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到2020年,力争全市50%以上区县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社保、民政、文化、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工作机制。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老年教育有关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设一批老年教育示范区县。各区县建立老年教育统筹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有关老年教育发展政策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度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推进老年教育立法工作。建立老年教育与社会事业、老龄事业发展同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制度。建立教育部门牵头实施的老年教育发展年度统计制度和老年教育质量效益评估制度。物价部门牵头制定老年教育机构收费管理办法,税务部门牵头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对老年教育机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三)经费保障。

采取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资的方式,完善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分别依据区域老年人口数量安排老年教育经费,纳入预算。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老年教育类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设立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支持改善等项目。

(四)氛围营造。

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老年人的教育权利和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老年学习风尚。

附件:重庆市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2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主要任务

具体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1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发展老年教育机构

建立健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等

2018

实施合格老年教育机构评估和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建设项目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

研究制定老年教育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加强老年教育机构管理

市教委

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

老年教育机构备案管理

市教委

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

整合利用老年教育资源

鼓励规划展览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图书馆等,免费向老年人开放

市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各区县政府

举办单位

持续推进

支持职业院校、成人教育院校等学历机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挂牌老年教育学校,开展老年教育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

鼓励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以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配置老年教育资源,开展老年教育

市民政局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实施职业院校老年教育中心培育计划,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举办双休日老年人学习班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

推动老年大学转型发展

支持城市老年教育机构在适合避暑的区域,建设老年人暑期体验学习基地

举办单位

市工商局、市旅发委、各区县政府等

持续推进

实施星级老年教育机构培育计划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等

2

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

建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制定老年教育课程建设计划,开发一批通用性老年学习资源,推介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学习资源,引进一批国内发达地区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建成支撑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

2020

创新老年教育方式

探索老年教育学习模式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

持续推进

开展老年学习资源推送服务

市教委


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建设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平台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3

优化老年教育支持服务

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

依托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重庆远程老年教育学院,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渠道,适时推送学习资源

市人力社保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

持续推进

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

建设老年教育研究基地,开展老年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

市社科联

市教委、市科委等

持续推进

建立重庆市老年教育研究会

市教委

市民政局

2020

4

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机制

对合格的老年教育机构,予以办学经费适当补助;对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支持举办单位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市财政局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等

2020

开展城市带动农村对口支援

建立分校或办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

市教委

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老龄委办、各区县政府等

持续推进

发展老年教育产业

制定促进民办老年教育机构发展的办法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委、市旅发委、各区县政府等

持续推进

5

加强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一批专业人才

鼓励相关中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教育专业

市教委

市人力社保局

持续推进

建设一支教师队伍

建立老年教育机构专任教师编制标准

市编办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

持续推进

对公办老年教育机构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

市人力社保局

市编办、市教委、各区县政府等

持续推进

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

举办单位

持续推进

开展老年教育教师志愿者招募活动

举办部门

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



附件下载:

1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9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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