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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5-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中小学食堂“三同三公开”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巩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防范和化解校园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廉政风险,提升师生膳食质量,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决定建立中小学(含民办学校)食堂“三同三公开”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中小学食堂自主经营,不营利、不托管、不承包或变相承包成果。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中小学全面落实“三同三公开”要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堂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具体举措

(一)食材同质统筹师生食材需求总量,同批统采、统购,确保师生食材来源相同、种类相同、品质相同、价格相同,严禁师生差别化对待。学校应确保食材种类丰富、营养均衡,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或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高糖食品。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应保证品质、价质相符,做到全程可溯源。

(二)菜品同价中小学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自主经营,为师生提供与所缴纳伙食费“等值”的餐食。学校食堂应根据菜品综合成本定价,师生在选择同一菜品或同一套餐的情况下,同菜同量同价。

(三)师生同餐师生菜品同锅加工,食堂面向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开放,供餐窗口、就餐场所师生共享。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食堂内设置教师相对固定的就餐区域,允许学生到该区域就餐。

(四)公开采购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实行统一集中采购,有另行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由区县教育部门或学校作为采购人集中带量采购。建立供应商“商品上架”、学校“需求下单”、食材“验收入库”、经费“结算支付”全过程数字化监管机制。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供应商资质、采购品类、单价、采购数量等信息。

(五)公开食谱运用学生电子营养师等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结合当地食材供应情况,制定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在校内醒目的公示栏、明厨亮灶终端、阳光食品APP或学校官方公众号上,公示周带量食谱。严格按公示的带量食谱供餐。每周面向膳食委员会成员、家长代表或全体家长晾晒餐食图片、视频。

(六)公开加工过程全覆盖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建设。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向家长公开后厨视频观看权限或家委会(膳食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家长预约入校陪餐等线上、线下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公开展示贮存、加工、分餐、清洗消毒等过程,常态化接受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制宜细化“三同三公开”实施方案,一区(县)一策、一校一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先易后难、序时推进,确保“三同三公开”如期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校内相关部门保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作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县教育部门要主动会同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密切跟踪学校“三同三公开”推进情况,及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引导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做实做细思想引导工作,回应师生关切,凝聚思想共识。坚持多做少说,用实际行动改善师生膳食质量,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实现“惠民有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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