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结果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3-00310 [ 发文字号 ] 渝教民函〔2023〕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日期 ] 2023-06-1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大足迪涛学校增设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批复

大足区教委: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迪涛学校增设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请示》(大足教文〔2023〕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普通高(完)中办学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细则》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第三届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评议意见和市委教育工委2023年第18次会议审议结果,同意重庆市大足迪涛学校增设普通高中学历教育。

一、增设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后,重庆市大足迪涛学校由你委继续负责管理。

二、重庆市大足迪涛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历教育学校(附设幼儿班)。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为24个班,1200人。

三、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进行法人登记。你委给重庆市大足迪涛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后,应当督促学校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因学校举办者无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办学经历,现有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不够强,对新高考课程体系掌握不够深入,你委应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督导,指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加快适应新高考人才培养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两年后,我委将组织高中教育教学专家对学校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专项评估,若评估不合格,将停止核定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此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六稳""六保"
线索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