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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江南艺术中学校增设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批复

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南大学重庆江南中学校变更办学层次申报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请示》(南教文〔2019〕2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学校增设普通高中学历教育,校名为重庆市江南艺术中学校。增设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后,重庆市江南艺术中学校由你委继续负责管理。

二、重庆市江南艺术中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完全中学校。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30个班,900人。

三、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进行登记。你委给重庆市江南艺术中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后,应当督促学校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你委应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指导,督促学校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大办学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注重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全市教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此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渝教民函〔2020〕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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