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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16-017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10-19 [ 发布日期 ] 2016-03-2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教研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研机构是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专业机构。多年来,我市教研系统在推进课程改革、服务教育决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基础教育已全面进入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阶段。教研工作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课程育人环境、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破解考试评价难题等方面,面临许多新挑战。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推进教研工作创新,提升教研工作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本要求,以推进教育内涵发展为最终目标,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机制体制改革和教研工作转型,努力把教研工作统一到学校育人目标和教育发展目标上来,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提高教育质量,建设教育强市的关键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在工作评价上,强化质量优先。重视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研工作水平,培育和推广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操作性的高质量成果,扩大教研系统的专业影响力,推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在工作内容上,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区域和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的教育需求,主动发力、攻坚克难,提高教育决策咨询和教学实践指导的服务水平。

坚持重心下移。在工作方式上,强化重心下移。建立教研人员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扎根开展实证研究的工作机制,打破基于经验惯例的传统教研方式,完善基于事实数据的实践教研模式,将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作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地。

坚持创新共享。在工作理念上,强化创新共享。结合区域教育实际,探索教研工作的新思想、新任务、新方法、新机制,提高教研工作质量。注重学习借鉴、宣传推广、共建共享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优质研究成果。

(三)工作目标

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要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德育、体育、美育制度环境,深化课程育人改革,推进课堂教学研究,破解考试评价难题,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服务教育决策咨询,创新教研方式机制,不断增强教研工作创新开放的活力、绿色发展的动力和协调共享的合力。全市教研系统要建设成为新型教育智库,要发展成为全程育德研究中心、课程育人研究中心、教学改革研究中心、教学质量评价中心、课程资源建设中心、教学成果提炼推广中心和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努力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过程中发挥好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决策、引导舆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功能。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全程育德的研究与融入。以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为重点,全面落实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改变重智轻德惯性,健全完善德育、智育全面融通融合的机制体制,坚持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有效融入融合在学校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文化建设和办学评价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努力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国际视野,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化全员、全方位、全领域育人的机制体制研究,努力构建德育智育融通融合发展的教育新常态。

(二)加强课程育人的研究与实践。启动课程核心素养、核心内容和核心价值的专题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课程育人功能,深入挖掘课程综合育人价值,充分发挥各门课程在全面育人中的核心功能。丰富课程形态和课程实施的方式,加强基础教育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与实施的研究,全面推进课程管理和评价研究,不断创新和拓展课程育人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区域和学校课程建设的规划与设计,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相邻学段、相近学科课程资源整合研究和减负提质试点研究。实施卓越课堂优质课程资源库建设项目、精品选修课程建设项目,完善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课程开设信息通报制度,对全市中小学课程开设情况进行监控通报,确保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加强课程资源建设研究,健全完善教育强市的优质课程资源保障体系。

(三)加强课堂教学的研究与指导。研制与考试招生制度相配套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研制“走班制”教学、“选课制”教学、“长短课时”教学实施方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引导教师加强对课程标准的学习研究,准确掌握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和发展动向。指导教师加强对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的学习研究,重视教学基本规范,灵活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式教学,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发展。加强卓越课堂改革实践研究,打造具有区域和学校特色的新型教学模式,依托现场推进会、优质课竞赛、优秀课例征集、研究成果评选,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教学成果。

(四)加强考试评价的研究与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做好适应高考全国卷的专家论证、比较研究、调研指导、教师培训、舆论引导等工作,逐步深化高考、中考、学业水平考试等改革研究,及时解决考试评价改革中的新问题。市教科院积极参与研制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新方案,开展试题命题研究与评估,增强学业水平考试的信度与效度。各级教研机构和学校要加强对全程育德综合质量的评价研究、教育教学过程的评价研究、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研究、课程育人效果的评价研究和测试试卷的评价研究,定期研究、解决德育工作、课堂教学、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办学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索构建立德树人科学评价体系。

(五)加强教师培训的研究与支撑。各级教研机构要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国培”和“市培”项目,实现教研机构和教师进修院校专家资源的融合,将课程发展研究、教育质量提升和教师专业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积极探索研训并重的发展模式。加强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有效模式研究,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跟进式培训。指导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研训一体”机制,分层次、分片区、分类别开展以突破课程教学改革关键问题为核心、以优秀教育教学案例为载体的培训活动。完善一线教师优秀成果的发现、提炼、宣传、推广机制,搭建成果推介、经验交流平台,促进骨干教师成长为教学名师,助推教学名师成长为教育名家,努力培养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卓越校长”和“卓越教师”。

(六)加强教育决策的研究与服务。各级教研机构要努力建成服务区域教育决策、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新型智库,当好区域教育决策咨询的参谋和助手,发挥思想库、智囊团、设计师和宣传队的作用。根据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研究视野注重向国际比较研究、区域对话合作转变,研究方向注重向服务区域发展规划、服务区域民生需求转变,研究内容注重向基于问题和需求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转变,研究方法注重向基于事实数据的实证研究转变,研究机制逐步向团队合作、协同创新转变。各级教研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发挥资源优势,紧扣发展需求,厘定主攻方向,对教育改革重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拿出实用、管用的成果,形成自身独特的优势和特点,不断提高为当地教育决策咨询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教研方式的研究与创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要从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出发,设立一批改革研究项目,探索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育人教学研究。各级教研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教研工作重心下移到学校、课堂,建立以学校需求为导向、以中小学教师为主体、以课堂教学为核心、以学科教研组为依托的教研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强化市、区县、校三级教研网络。深化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等新技术与教研工作有效融合策略研究,增强教研工作的实效性。建立课程教学改革重难点、热点问题的追踪研究机制,增强问题解决的系统性。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等学术力量,建立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的工作机制,增强教研工作开放性。建立基于实践需求和问题导向的个性化指导与服务机制,增强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建立校本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教研方式优势互补机制,形成成果分享、共同发展的交互网络。学校要加强学科教研组建设和校本教研机制建设,注重以教研组为基本单位,以集体备课、课例研讨、专题研修为基本项目的教研活动,不断创新校本教研的组织形式,拓展校本教研的内容,提高校本教研的质量,服务教师和学校的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摆在教育综合发展规划的突出位置,进一步理顺教研工作管理体制,加强行政领导和组织管理,为教研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必要的物质保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研工作专题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教研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教研机构负责人应列席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的涉及教育教学重大改革问题的行政办公会,参与决策研究。要尊重教研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保证教研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中。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在推进课程改革、服务教育决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不能违规撤并教研机构。

(二)加强制度保障。我委将建立对区县教研工作发展和教育机构建设的定期检查、督导评估制度,对评估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教研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市教科院要研制教研员专业发展标准,制定教研工作基本规范,完善教研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研工作评优评选机制,定期评选表彰奖励对区域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建立教研成果培育、推广、激励机制,鼓励教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和教师发展总体规模,从教师总编制中调整指标,按照国家课程门类配齐配足专职教研员,尤其是综合德育专职教研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等薄弱学科教研员。根据教研工作需要,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教师和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选拔准入、考核评价、合理流动、淘汰退出机制,适时吸纳优秀人才进入教研队伍,定期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教研员进行淘汰退出。强化教研员脱产进修、在职培训、联合培养等继续教育条件,注重思想作风建设,助推专业素养提升,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育名家。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教育事业发展经费预算,为教研机构提供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常规工作经费,支持学校开展高质量的校本教研活动。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持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完善教研工作经费预算、申报、使用、管理和评估机制,保障常规教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专项教研项目的稳步推进。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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