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市教科院、市教育技装中心、市学生科学体育艺术发展中心:
现将《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指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全面纠治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存在的审批监管不到位、侵害学生身心权益、乱收费高消费、活动主题不适当等突出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有关指引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1.坚持学校主导。中小学校研学实践要坚持学校主导地位,鼓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学校是研学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主题策划、课程设计、出行方式、安全监管等关键工作的制定、选择、把关,实施研学实践一般以年级为单位开展,原则上在学校行课期间组织实施。
2.明晰组织流程。研学实践组织要坚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报备,安全有预案,过程有监督,成效有评价”。学校至少提前15天组织实地勘察,制定活动计划、安全预案。学校出行前要告知家长活动安排及费用明细,征询家长意愿;过程中要加强调度监管和课程实施;结束后及时收集家长、学生反馈意见,进行评价总结。
3.严格活动审查。学校应至少于活动实施前10天将活动计划报区县教育部门审查,出境或其他特殊研学实践活动应由区县教育部门报市教委备案。区县教育部门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出市开展研学、高中阶段学校是否出境开展研学进行重点把关。当发现活动出现超出原定时间和地点,或偏离主题,或学生人身、交通、食品出现安全问题等紧急情况的,上级教育部门应当要求停止。
二、规范收费管理
4.坚持自愿公开。研学实践按照自愿参加方式组织,区县教育部门要对强制要求或通过扣除学分、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学校应对未参加的学生做出正常教学安排。研学实践收费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区县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开支情况。研学实践收费要体现公益普惠原则,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优惠或减免。
5.明确收费项目。研学实践收费项目仅限于交通、门票、食宿、场地、有关耗材(服务)、保险费。区县教育部门要持续监管学校是否存在团体性质的讲解费、服务费以单人计算收取,巧立名目增加额外开支,从研学实践中谋利,学校随行人员费用转嫁给家长和学生等问题。推动研学实践收费参照校外培训模式采用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结算。
三、规范基地管理
6.严格准入门槛。各区县要牵头建立属地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评定、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实行基地分级评估和动态退出管理,市、区两级定期开展复审。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基地立即摘牌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引发重大负面舆情、被群众投诉查实、违背教育目标的予以停牌并由区县教育部门督办整改,后续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予以摘牌。
7.加强人员管理。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选配政治素质好、富有爱心和教育情怀,为人正派、专业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基地要对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实践技能、应急救护等通识培训。基地要将工作人员言行表现纳入聘用合同和管理制度,将辱骂、体罚学生,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或人身权益等行为作为解聘的重要条件,情节严重的应按规定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8.强化基地监管。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主动协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市场监管、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每年定期对属地基地课程设置、服务质量、人员配备、实践效果、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检查情况要向属地学校进行通报。对检查暴露问题多、投诉举报多、群众满意度低的基地不再向学校推荐,对中断运营、失去运营资格和条件的要及时掌握情况,主动向市教委报告。
四、提高课程质量
9.守正活动主题。研学实践活动主题要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五育并举育人目标,主题要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结合,发展学生适应未来生活所需的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正确价值观。区县教育部门要持续监督学校是否存在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或非学科培训;是否开展与学校教学无关的旅游活动;是否组织学生参加营利性、收费类支教研学活动等行为。
10.完善课程体系。学校要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并报区县教育部门备案。学校要结合教学实际、学龄特点设计和实施研学课程,突出课程的校外延伸和校本化融合,体现多学科统整、多场景融合,注重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核心素养培育,凸显教育性、综合性、体验性和趣味性,促进学生学以致用、知行结合。
11.发挥示范作用。全市推动打造 “红岩思政”研学地图,持续推出精品研学实践线路和课程。各级教研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设计、指导研学实践课程,评估反馈研学实践效果。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本地文化教育资源,持续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实践活动案例,推动建设实践育人“社会大课堂”。
五、强化工作保障
12.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推动将研学实践工作纳入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统筹各部门、街镇力量,整合家校社资源,研制出台区级管理制度,逐步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协同一体的研学实践工作格局。学校要将研学实践纳入重要议事事项,由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全市推动“研学管理一件事”服务平台上线,实现活动申报、审批、缴费、评价等流程线上一网通办。
13.压实安全责任。各区县要加强研学实践活动全流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学校要为全体出行师生购买专项保险、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交通责任险等,与承办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研学实践活动一般应由校级领导带队,配齐配足安全保障力量,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联合公安、交管、运输、卫生等部门重点对租车公司及驾驶员资质、车辆性质进行严格核验,对设施设备、食材进行检验(留样)。
14.落实服务保障。要坚持服务学生为原则保障学生研学实践的食、宿、行质量。带队领导、教师要坚持与学生同标准乘车,同标准就餐,同标准住宿,不得享受特殊待遇。要保证食材新鲜卫生,膳食标准不低于学校标准。要保障住宿条件,落实宿管员职责,实行男女分区管理。要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处理反馈。
15.严肃廉政纪律。要加强行业和权力监督监管,教育教职工敬畏从业纪律,恪守行业操守,不通过研学活动谋取私利,不触碰纪律红线底线。对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组织单位和有关当事人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纪检和检察机关处理。
16.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县要积极创新宣传学校研学实践活动典型经验,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区分学校研学实践活动和一般盈利性商旅活动。要向家长宣传研学实践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