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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国资委,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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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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