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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党﹝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教育部党组制定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教育工委、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对标对表,深入学习宣传《通知》精神,把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成为广大师生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务求教育实效。各区县教育工委、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对照《通知》中明确的“八项行动”、“六个重点举措”,着眼加快构建大中小学一体贯穿、循序渐进的爱国教育工作体系,找准自身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全过程,针对不同年龄、学段特征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研究阐释,推进爱国主义理论研究。要不断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方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通过宣传先进典型、打造有效载体、营造浓厚氛围、激发爱国情感、利用重要仪式、开展实践活动等方式,扎实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区县教育工委、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队伍能力,加强宣传推广,完善评价机制。要强化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加快建设由思政课教师、宣传骨干、辅导员(班主任)骨干等组成的爱国主义教育队伍,采取多种形式提升素质能力;要深入挖掘报道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广泛宣传推广教育系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要进一步完善科学评价和政策保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体系。

有关落实情况,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及时报告市委教育工委。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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