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屈 谦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唐 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舒立春 市教委主任
黄明会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吴玉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封 毅 市财政局局长
陈元春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刘 旗 市文化旅游委主任
唐英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 洪 市体育局局长
邓沁泉 市教委副主任
刘克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舒立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沁泉、刘克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完成国家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后,即时撤销)。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实施。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非成员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按规定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实施,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汇总通报。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该成员所在单位及时书面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履行成员调整程序。
(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合力。
附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运营的审查监管,严格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应用,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充分发挥报刊作用,宣传推广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和近视防治知识。
二、市教委:成立全市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分阶段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区县和试点学校工作,从2020年起,每年评选2-3个示范区县和50所示范学校。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推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会同市卫生健康委与区县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并组织开展年度考核。
三、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并完善由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区域及区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组成的近视防控三级网络,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立近视防控站点。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区县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全面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教育部门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标准下,严格规范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为与区县签订责任书和开展考核提供依据。探索单独组建中小学和高校校医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组,单独评审。会同市教委与区县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并组织开展年度考核。
四、市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年度近视率核定、视力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建设全国和本地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资金结构,统筹安排经费,逐步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和设备,方便日常开展近视监测、筛查等相关工作。统筹落实教学设施和条件改善经费,确保实现2020年前,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的目标。
五、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指导相关部门单独组建中小学、高校校医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组和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组,单独评审。
六、市文化旅游委: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和近视防治知识。
七、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严防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市药监局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眼视光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八、市体育局: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