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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加快培养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市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具体条件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在“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专栏查阅。

二、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附加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或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具有副司局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硕士、本科毕业后应分别有2年、5年工作经历。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资助内容及方式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2019年地方需配套经费,派员单位需配套总经费的3/8-1/2,具体金额及经费划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9年4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1)准备1份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五、选拔办法

采取推选单位、市教委、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市教委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审核,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留学日期

2019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0年12月31日,故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间。

(二)留学受理机构

申报人员应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

(三)邀请函

相关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1。常见问题如下:

1.非正式邀请函(如使用邮件、非邀请单位专用信纸等);

2.缺少邀请对象姓名全拼、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

3.邀请函留学身份与填报留学身份不一致;

4.邀请函已过期,或超出项目资格有效期,或对留学时长表述不明确;

5.缺少对资金资助情况的有关表述。

6.邀请单位名称与系统填报留学单位名称不一致(如University of Miami与Miami University系两所不同学校)。

(四)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七、工作要求

(一)指导申请人做好对外联系等申请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切实利用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已建立的合作关系,将之作为本单位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的重要渠道,各高校应及时整合本校的国外合作大学和学科方向信息资源,定期发布指导性信息,积极指导和帮助留学人员联系海外留学院校和合作导师,做好申请准备工作。各单位在发布的通知中,应公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首先由所在单位进行解答。

(二)认真做好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确保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符合要求,尤其注意核查申请人所提供邀请函的真实性、邀请函内容是否缺失、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以及申请人近5年是否已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有被录取但未派出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淘汰处理。

(三)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

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录取人员的工作或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及谈话,对录取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加强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安全留学、成功留学。另外,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延期、不得更改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各单位派出情况将作为今后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名额分配的依据。

(四)加强回国考核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请各单位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推选单位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进行跟踪评估。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书面公文(含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

2.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上传到系统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钉装订,须加盖骑缝章);

3.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应列明工作年限及是否优先推荐,并填写不超过500字的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应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信息平台直接为被推荐人录入单位推荐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吉(63635846),陈炳君(63855956),电子邮件:cqjwgjc@163.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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