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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年度项目规划方案,现就遴选重庆市2018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2018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包括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和创新项目四大类别项目。各类别子项目涉及的专业、人数、经费详见附件1。

(一)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

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等职业学校具有高级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含创新创业大赛等)并获奖的教师参加该项培训。培训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团队组织与引导、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教研科研方法等。项目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工学交替培训方式,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周(160学时),其中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实行小班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

(二)“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

组织职业院校不同层次和基础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包括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该项目培训。培训内容可分专项进行,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实训、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重点提升参训教师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等“双师”素质。项目采取集中面授、实训实践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周(16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其中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实行小班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

(三)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

面向在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优秀青年教师到市内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采取“师带徒”培训模式进行不少于8周(320学时)的跟岗访学,其中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通过参与进行教学设计、教学演练、教学研究、教学实践,参与科研课题项目、学校和班级管理等。重点开展备课、说课、教学演练,进行评课、研课、磨课训练,参与教科研活动,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管理和研究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四)卓越校长专题研修

组织中职和高职国家级(市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的正副校长参与该项目培训,项目围绕职业教育管理、依法办学治校、现代学校制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课程设计与教学理念、“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分层分类开展专题研修,重点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决策领导能力、依法办学和治校能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精通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采取集中面授、名校观摩、“影子”培训、专题研究等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80学时)。

(五)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

主要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由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或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牵头,组织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采取集中面授、项目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技术技能实训。

(六)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

主要面向承担计划任务的单位、基地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者,通过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课题研究与自主选学、问题解决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不少于2周(80学时)的研修。重点开展培训需求诊断技术、培训设计与实施方法、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技术、绩效评价标准与方法、信息技术应用、核心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室(平台)主持与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七)教师企业实践

组织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进行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企业实践。

(八)精准扶贫­项目—贫困区县中职电子商务培训

针对我市集中连片贫困区县、国家级贫困区县的中职学校开展教师培训扶贫计划,除各项培训名额适当倾斜外,专门针对电子商务专业教师进行不少于2周(80学时)培训,提升贫困县中职专业课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能水平。

(九)创新项目—文化课、德育工作者及新入职教师培训

针对中高职学校基础文化课教师、德育工作教师、非师范类专业背景的新入职教师,分别组织不少于7天(56学时)的集中培训,提升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的专业理论水平。

二、申报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及项目实施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市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情况,2018年项目承担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示范单位,或者承担过两年以上省级教师培训任务且2006年以来获得过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资金支持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二)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且具有承担两年及以上国家级或省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任务工作经验。

(三)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市级及以上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者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职教师资培训任务的优质应用型高校或国家级重点、骨干、示范职业院校,且应满足学员在项目同层级学校跟岗访学条件,申报单位自身不能满足的,须联合市级及以上重点、骨干、示范等优质职业院校共同申报。

(四)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或者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且具备支撑实施教师网络研修的设施设备、网络平台系统、数字化资源等条件。

(五)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企业实践单位的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高校和职业院校申报此项目须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合作机制,联合申报。

(六)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国家级或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所在单位,或具有五年以上国家或市级教师培训任务工作经验的市级及以上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七)精准扶贫项目、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市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三、项目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项目安排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本单位优势专业和培训资源积极申报相关项目;

2.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凡联合申报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承诺书)及联合申报单位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3.各单位申报时应按专业或方向申报,未明确专业或方向的按专业大类申报,没有明确专业的按项目申报;

4.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将《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和《重庆市2018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名称统一为“XX(单位全称)申报书(申报汇总表)”。

(二)项目评审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审,并择优遴选相应项目(专业)的承担单位。拟确定承担项目单位后将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查备案后,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谢霁月;联系电话:023-62882296;材料接收邮箱:cqzjgp@126.com;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11室(邮编:400067)。

重庆市教委师范处联系人:刘莹;联系电话:023-60393065。

附件:1.重庆市2018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安排表

2.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18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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