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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现将《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请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的控辍保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15日前将方案电子稿发至825957692@qq.com,纸质件(加盖鲜章)寄送至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基教处502室易昀菲(收)。

联系人:易昀菲,联系方式:63619862,13678403629;贾伟,联系方式:63619862,15823844975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


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任务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要求下有效预防青少年涉黑涉恶,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义务教育“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逐村逐户排查,精准掌握适龄儿童入学就读情况,要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村(居)委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重点关注“重点地区、重点学段、重点群体”,即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重点地区,初中重点学段,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动态监控,严格预防儿童少年涉黑涉恶事件发生。以我市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及18个深度贫困乡镇为重点,保障每一个家庭的孩子都可以上学,绝不让一个学生失学辍学。到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7%。

四、抓好重点工作

(一)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是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落实家长责任,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三是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区县综治委、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针对儿童青少年群体的威逼利诱、欺压强制等涉黑涉恶行为。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

(二)坚持分类施测,加强重点群体动态监测。一是要确保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宣传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寄宿需求的要优先安排。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学生按时返校,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失学辍学。二是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关爱保护。要按照《重庆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着重解决少数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监护能力弱、无户籍等现实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三是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禁私自提高门槛、收取择校费等违纪违规行为,要确保“应入尽入”。四是要特别关注残疾儿童群体。主动与残联联系,摸清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儿数量、家庭住址等信息,组织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儿核查工作,对确实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少儿,要“一人一案”,依靠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多种形式,逐一安排适龄残疾少儿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少儿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

(三)坚持重点关注,切实做好初中“减负提质”。初中学段是学生发生失学辍学现象的重点监控阶段,也是容易受黑恶势力渗透、参与涉黑涉恶犯罪的危险阶段。一是要在初中学校特别是农村初中学校,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减负十条”,重点督促指导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加强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等情况,切实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提质十条”,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控辍保学的主要措施,同时因材施教制定学习帮扶方案,采取心理疏导、课业辅导、改进学校管理、改革教学方法、组建学生帮扶小组、减少作业考试等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用学习成就感留住学生。

(四)加强有序管理,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一是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进行清理,汇总信息,形成季度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8日前将电子版发工作联系邮箱;要指导学校根据汇总信息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符合校情的控辍保学方案,做到“一校一案,一生一档”,核实每名学生的去向,做到不漏一人。二是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要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落实劝学责任。三是对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的初三分流学生,待其完成义务教育后,学籍方可转入中等职业学校。

(五)加强法治教育,加大义务教育法规政策宣传。一是各区县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做到师生全覆盖。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二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充分发挥各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阵地主体作用,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党组织的交流沟通,做好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同开展覆盖学校班级、深入乡村社区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在校做到教师重视、学生了解,在乡做到村村知晓、人人明白,共同筑牢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基石。

(六)加强责任落实,强化控辍保学保障督导。一是各区县要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做到专题研究、专案实施、专人负责、专项经费,不断加强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二是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签订区县、乡镇、村组三级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目标细化到乡镇村组、落实到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各学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明确学校控辍保学责任。三教育督导部门要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专项督导,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含入学率、巩固率等)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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