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3号)有关要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现就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补短板促均衡、促公平提质量”的工作思路,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目标导向推动问题解决的工作方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大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切实解决新时代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形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内涵发展卓有成效,所有区县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国家督导认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明显提高,形成区县域内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强规范树品牌”行动计划,提升中小学德育质量
以立德树人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大力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建设,建构在党的领导下中小学德育工作全融入、规范化运行的新格局。形成方向正确、目标落实、内容完善、学段衔接、途径育人、载体丰富的德育工作新常态,促进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系统推进“德育品牌项目创建工程”,形成一批课程育德、文化育德、活动育德、管理育德、实践育人、协同育人的优质项目,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提升中小学均衡优质发展
创新教育供给方式,加速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辐射与孵化,推进教育由大到强的转变,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示范项目”,建设一批特色性示范性学区和办学集团引领优质发展。鼓励并引导区县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模式,采取“名校+多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方式,推广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完善学区化、集团化管理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通过集中攻坚、特色共建,扩大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争取到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50%的学校进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特别是大力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实施扶贫补短攻坚行动计划,补齐农村教育短板
落实“乡村教育振兴计划”,针对农村学校、薄弱初中内涵发展的短板,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引领作用,实施第三期市、区县两级“领雁工程建设”项目,以“学科创新基地建设”为抓手,面向全市贫困地区、特别是18个深度贫困乡镇的学校以及薄弱初中建设100个课程创新基地,开展领雁工程,校校牵手、捆绑帮扶、联动发展的扶贫补短攻坚系列活动。引导学校立足实际、攻坚短板、培育优势、创新发展、消除薄弱,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百姓身边好学校”。
(四)实施教师能力发展行动计划,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针对教师专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大力提升教师专业化素养。实施“教研工作坊”建设项目,建立1位学科教研员或市级学科骨干,引领N位城乡学科骨干,指导X位学校教师的“1+N+X”教师梯级培养体系,聚焦课堂教学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管理评价能力,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多对一”指导,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综合素质。实施“教研共同体”建设项目,建立区县(区域)内教研共同体和跨区县(区域)的学科创新基地联盟、学科教学联盟、网络教研或教联共同体,改革学校教研方式,创新校本培训模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素质整体提升。实施农村教师专项培训项目,通过影子培训、跟岗研修、送教下乡、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农村学校课堂教学吸引力,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鼓励购买教师优质课程服务方式,探索政府和学校面向各类教育机构购买教师优质课程服务。
(五)实施课堂文化建设行动计划,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更新育人理念,创新育人方式,改善育人生态为宗旨,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堂文化”创建项目。系统推进卓越课堂、学本课堂、智慧课堂、创新课堂、生态课堂等多样化学科课堂文化建设。探索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建构新型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生涯规划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实践大课堂”特色基地建设项目,立足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设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文、科技、艺术等综合实践基地,培育一批主题鲜明、管理规范、活动常态、富于特色、影响广泛的社团活动项目,开展丰富多彩、学生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化发展。为学生开辟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课堂,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六)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行动计划,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实施学生素质银行建设项目,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从“思想道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实学生成长记录,推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校本化实施,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成长。建立区县级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人员和学校班主任、信息技术教师以及专业管理人员等参加的“1+3”综合素质评价培训机制,形成常态,提升有关人员评价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将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作为深化基础教育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扎实推进,市教委加强对行动的统筹管理和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处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有序推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本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及时分析和研究本区县内义务教育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更好地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加强经费保障。市级和区县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统筹力度,整合使用义务教育各种专项资金,推动义务教育逐步从“资源配置均衡”向“教育质量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经市级审核确认后,其经费纳入生均公用经费和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等予以预算安排。
(三)加强管理指导。市教科院、市教育评估院、市技装中心,要加强对有关项目的业务支持和指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培育、积极推进、加强指导”原则,加强项目培育和过程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一批区县级项目,分步、分层推动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实施。
(四)加强督导评估。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督促各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查找问题,全面落实整改,确保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推进有序,努力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