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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教科院,市教育评估院:

现将《重庆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重庆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要求,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治理任务

(一)杜绝“小学化”办园倾向。引导幼儿园坚持公益普惠、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结合、全面发展,坚持活动育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挥环境育人、家园共育的作用,建立良好师幼关系,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办园倾向,防止急功近利的学业学习和技能训练。

(二)严禁教授“小学化”教育内容。幼儿园教育内容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贴近幼儿生活,符合幼儿现实需要和水平,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坚决禁止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给幼儿布置小学内容的书面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测验和考试。幼儿园不得以特色教育之名,或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兴趣班等任何名义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三)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幼儿园要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坚决纠正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不得专设学前班。

(四)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幼儿园要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安全、丰富、适宜的育人环境,设置开放、多样的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坚决纠正活动室四壁空空、“插秧式”桌椅摆放现象,防止大班额。引导、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尊重儿童天性和认知规律,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活动,不得简单迎合社会与家庭不切实际的超前教育、功利化的教育需求。

(五)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小学起始年级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现象。小学招生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对于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追究校长及有关教师的责任。小学不得单设学前班。

(六)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的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充实业务过硬的专兼职教研队伍,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加强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8年7—8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2018年9—12月)。幼儿园、小学、有关社会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

(三)全面整改(2019年1—4月)。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行为。总体整改工作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四)专项督查(2019年5—6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开展专项督查。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区县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将对全市各类幼儿园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小学化”现象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纠正的区县和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师资培训。各区县要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在2020年12月底前,要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开展幼儿园举办者、园长、教师和小学校长、低学段教师及有关社会培训机构人员参加的治理“小学化”现象专题培训。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县要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结合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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