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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7〕2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具体政策措施,切实解决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仍然较重问题,决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对全市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切实减轻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发挥教育“斩断贫困代际传递”作用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完善全市教育资助精准扶贫具体政策措施,提升教育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的内在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务必要站在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全局,助推建卡贫困家庭脱贫和贫困区县“摘帽”的高度,扎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具体内容

(一)资助对象。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下同)就读,且具有重庆市正式学籍的所有全日制建卡贫困户学生。

若学生入学时为建卡贫困户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学年平均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3年级学生,按照一个学期计算补助。

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卡贫困户学生,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建卡贫困户学生,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三)补助方式。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直接补助学生所在学校,由就读学校免费向学生提供规定教科书。

(四)经费来源。向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市级按照平均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扶贫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对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和各高中阶段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切实做好免费教科书的采购和发放工作;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学校拨付免费教科书资金;区县(自治县)扶贫部门要牵头做好建卡贫困户学生认定工作。要确保课前到书,正常开学。

(二)确保政策落实。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各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再向就读的建卡贫困户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2017年暑期已经预收学生教科书费用的,必须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将预收的教科书费用,全额退还学生,确保政策落实,确保免费到位。

(三)做好工作宣传。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和各高中阶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高中阶段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宣传,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将这一惠民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建卡贫困户学生和学生家庭,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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