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派教练员参加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67号)要求,现就我市选派参加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提升校园足球教练员对校园足球的认识水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提高校园足球教练员教学技能,促进校园足球改革,引领和带动全国校园足球整体发展,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体育教学实践能力。
(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编在岗且从事校园足球教练工作的体育教师或其他教师,具有3年以上学校足球队主教练或带队教练工作经验,具有较丰富的青少年足球训练以及相关运动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全部理论课、实践课课程。
(四)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初选测试,且成绩达标者。
三、名额分配
按照各区县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数量比例分配。除长寿区、武隆区、城口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两江新区和万盛经开区8个区县各推荐1名教练员外,其余32个区县各推荐2名教练员参加培训。
四、考核与结业
(一)学员需完成培训班的所有理论和实践课程,考核合格者由中国足球学校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报中国足球协会核发D级教练员证书。培训学时纳入国家培训计划学时数,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二)学员应遵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培训班相关纪律规定,培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缺课、外出,一经发现即取消培训及考核资格并通报选派单位。
五、培训经费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经费由教育部专项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六、推荐时间
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于9月30日(星期天)18:00前将推荐名单(见附件)电子件发送至市教委体卫艺处。
联系人:任贞玲,联系电话:63623603
邮箱:451402609@qq.com
附件: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推荐名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