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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结合《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渝食药监〔2018〕45号)要求,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六不准”“九必须要求”,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附件:关于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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