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承接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权高校名单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
根据《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9号)精神,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渝教策发〔2017〕2号)要求,从2018年起将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到高校。根据各高校报备,现将承接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的高校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高校进一步加强职称制度建设,提前报备高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和评审办法,做好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准备工作,确保平稳承接。
附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承接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权高校名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