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贫困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527   

 

 

贫困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民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民生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民生领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决定将贫困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纳入2018年教育系统民生监督试点。为确保民生监督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地落实。以发现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食品安全隐患,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和保障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监管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持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二、监督范围  

地域范围:万州、黔江、开州、武隆、城口、丰都、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14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  

学校范围:14个区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  

时间范围:资金内容重点关注20171月—201712月时间段;其他内容重点关注实时状态。  

三、监督内容  

(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情况  

1.区县层面。重点关注区县营养改善计划覆盖情况、食堂供餐情况、执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2.学校层面。重点关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信息公示公开情况、学生及家长满意度情况。  

(二)经费预算保障和资金使用情况  

1.区县层面。重点关注资金保障情况、财务监管情况。  

2.学校层面。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核算管理情况、学生食堂物资采购管控情况、学生食堂库存物资管控情况、学生食堂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膳食补助资金和食堂运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伙食费收取与管理情况、膳食资金结余情况。  

四、监督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5月)  

1.制定方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区县实际,研究制定民生监督实施方案,于 610日 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市教委,同时将电子件发至22493967@qq.com。方案经市教委和市纪委驻市教委纪检组共同审核后,方能实施。  

2.动员部署。市级层面召开14个区县教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培训。区县层面要切实做好相关科室、辖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负责人动员部署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公布辖区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台账,及时收集汇总和核查相关问题线索。  

(二)区县自查(20186月—20189月)  

1.学校自查。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按照“督查内容”中关于学校层面的要求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暂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进行整改。  

2.区县自查和督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督查内容”中对区县的要求,逐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完善;暂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结合区县实际,在辖区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区县督查,督促学校落实相关要求,指导学校建立长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和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市教委。区县自查过程中,应梳理归纳共性问题、汇总研究个性问题、分类处理突出问题,反思总结管理“漏洞”并因地制宜制定管理要求、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运行机制。  

(三)市级抽查(20189-10月)  

1.组织分工。市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监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生监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2.投诉监管。设立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市级投诉举报电话(6385535863620276)和举报邮箱(cqjyhp@163.com),全程受理14个区县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相关问题反映、投诉举报。  

3.重点抽查。成立4市级民生监督小组,在区县和学校自查、区县督查的基础上,根据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情况,结合各监督小组掌握的日常情况,于20189-10月期间,结合开学检查或单独督查等适当方式,开展重点抽查。为确保市级督查的质量和效果,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市教委将组织财务专家择期提前对2017年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4.抽查方式。市级检查组随机抽取1所初中、2所中心校、1所村小或校点共4所学校开展工作检查。区县不得以路程远、交通不便、学校放假等各种理由随意更换学校。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相关人员座谈、学生及家长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整改落实(201811月)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对自查和市级抽查发现的问题,应正向纠偏,结合实际积极主动采取有针对性、时效性、全局性的整改措施,细化部门及学校职能责任分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时时监控整改全程,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有效整改到位。  

(五)建立长效机制(201812月)  

市级、区县、学校全面总结民生监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生监督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已制定相关制度,且已有制度对现实工作仍有指导价值的,应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对已有制度但已经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的,及时废止或修订完善;还未建立和完善相关规范制度的,要结合实际,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民生监督长效机制,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取得成效。同时,市教委将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区县整改问题回头看,督促区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贫困区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取得预期效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五、监督纪律要求  

进一步强化对民生监督工作的纪律要求,在自查、督查、抽查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私分侵吞、克扣强占、管理缺失等违纪违规行为,由纪检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问题、主动纠正、及时整改且社会影响不大的,可以从轻处理;对不认真自查整改、发现问题不上报不查处、被上级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相关部门将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  

   

附件:1. 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试点工作职责分工  

      2. 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内容(工作落实情况)  

3. 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内容(经费预算保障和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3     

   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1100197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5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4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