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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招生计划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项目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中职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1号)精神,现将3+4”和“五年制”中职段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3+4”试点的中职学校17所、专业点35个,衔接本科院校9所、专业点26个,招生计划1400人(见附件1);参与“五年制”试点的中职学校15所、专业点36,衔接高职院校10所、专业点30,招生计划2750人(见附件2)  

二、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实施。请各试点学校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合作,共同做好招生和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完善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方案,推进课程体系衔接,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刘兵华(市教委职成教处)  63628153  

              赵志章(市教委职成教处)  67002230

附件:1.2018年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招生计划

      2.201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项目招生计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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