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精神,经高校审查、推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审定,拟对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见附件1)和优秀大学毕业生(见附件2)进行通报表彰,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 2018427日 ― 54日 (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毕业生有异议的,均可向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反映。反映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 54日 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 老师,60393900316102368@qq.com  

附件:1. 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公示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6   

   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1100197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5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4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