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学校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教委(教育局)、各高校、结核病防治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教管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决定举办学校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参赛对象:公、民办大、中、小学在校学生。
活动组别及内容:分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其中小学组进行书画作品比赛;中学组和大学组进行平面设计及视频作品比赛。
(三)报送单位
小学组、中学组由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卫计委联合组织筛选并上报;大学组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筛选并上报。
二、宣传内容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等相关知识。
三、作品征集范围、类别
(一)书画作品
1.类别设置。可遴选绘画类及书法类作品上报。绘画类包括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等;书法类包括毛笔、硬笔等。
2.作品规格。绘画类作品: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书法类作品:软笔书法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为16开,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
3.内容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对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必须提交原稿作品参赛。
(二)平面设计作品
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对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形式包括海报、宣传画等,存储格式为jpg,精度不低于300dpi尺寸,文件大小不少于5M。交光盘参赛。
(三)视频作品
能反映工作或学习中结核病防治的细节和点滴,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通俗幽默。形式包括动画、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动漫作品等,存储格式为mov或mp4,其中微电影时长在8分钟以内,其他作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交光盘参赛。
四、作品征集要求
(一)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区县、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附件1)。
(二)平面设计作品及视频作品文件名格式为区县-单位-作者-组别-作品名(例:渝北区-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张某某-中学组-山城夜色,重庆大学-王某某-大学组-重庆风景)。作品应提交可编辑的格式(ai原图)。
(三)各区县、各高校于5月30前报送作品,每个组别报送总数不超过5件,每人报送作品数量每个类别限1件,报名同时提交报送汇总表(见附件2)。书画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不得邮寄。报送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号重庆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705室,收件人:涂鹏,联系电话,13594000128,电子信箱:346988310@qq.com。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按照一等奖(20%比例)、二等奖(30%比例)、三等效(30%比例)进行分组别、分类别的评选。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
中学组、小学组二等奖及以上的,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以报名时所报指导教师为准。
(三)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区县上报及获奖情况,以及各高校的上报及获奖情况,结合前期筹备及现场评审,按一定比例评定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活动组织者奖。
六、其他
(一)本次活动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市结核病防治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承办,市防痨协会协办。
(二)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择期举办本次征集活动的颁奖典礼,并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由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联合印发获奖通报。
(三)本次征集的作品主要用于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活动,不作商业用途。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和版权,享有对作品及其片段进行公益性展览展示、出版宣传等权利,不另付稿酬。
(四)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和高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对作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丹,86133585,282920303@qq.com。
市教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涂鹏,13594000128,346988310@qq.com。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