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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  

现就“绿色通道”职称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渝职改办〔201897号文件要求,于201849日至413日报送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材料。  

二、请按渝职改办〔201898号文件要求,于201849日至413日报送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材料。  

三、请按渝职改办〔2018105号文件要求,于201849日至413日报送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材料。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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