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
现就“绿色通道”职称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渝职改办〔2018〕97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报送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材料。
二、请按渝职改办〔2018〕98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报送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材料。
三、请按渝职改办〔2018〕105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报送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材料。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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