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各普通高校: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2017学年高校学生先进通报活动的通知》(渝教工委〔2017〕130号)精神,经各高校审查、推荐,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研究审定,决定对评选出的学生先进及标兵进行通报表彰。为确保评选通报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现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标兵进行公示。
公示自2018年3月13日-1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凡学校或相关单位及个人认为评选、公示的学生、集体存在不符合《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2017学年高校学生先进通报活动的通知》(渝教工委〔2017〕130号)有关规定要求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委反映。
联系部门和电话: 市教委学生处,60393900。
驻市教委纪检组,63612257。
附件: 1.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兵名单
2.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