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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渝教招发〔201724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在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市教育考试院:  

经研究,我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如下,现予以公布。  

一、美术类  

本科212分,专科190分。  

二、编导类  

本科216分,专科207分。  

三、音乐类  

1.音乐学专业:本科186分,专科178分。  

2.音乐表演:  

①声乐方向:本科215分,专科205分。  

②钢琴方向:本科160分,专科150分。  

③器乐:本科198分,专科183分。  

⑤通俗、流行音乐:本科180分,专科166分。  

四、舞蹈类  

本科197分,专科180分。  

五、影视类  

1.表演(影视表演):本科207分,专科201分。  

2.播音与主持:本科200分,专科190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122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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