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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中小学合唱艺术视频展评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7年中小学合唱艺术  

视频展评活动的通知  

   

渝教办函〔2017188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重庆教管校: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5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74号)精神,按照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结合今年全市学生艺术活动月有关安排,各区县积极响应,于上半年举办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小学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大力开展了师生合唱艺术交流和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丰富了学校美育实践活动, 推进了校园文化建设。为了进一步 展示我市学校合唱艺术教育成果, 师生 搭建展示、交流 平台, 并确保学校合唱艺术活动的延续性,决定将2017年重庆市中小学合唱艺术活动补充纳入市级艺术活动视频展评,并从中遴选明年学生艺术活动月市级现场展示合唱团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二、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献歌十九大  

三、展评内容  

围绕主题,结合我市“ 2017 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 有关 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优势,以学生艺术社团活动为抓手,开展师生广泛参与的校园歌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喜迎党的十九大,赞美家乡,抒发梦想,展现中小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并展现中小学教师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四、展评分组  

本次视频展评活动分学校学生合唱团、市级学生艺术团中小学合唱分团、教师合唱团三个组别。各区县在组织开展本地区展评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选送学校学生合唱团、市级学生艺术团中小学合唱分团、教师合唱团节目视频参加市级录像展评。  

五、展评要求  

(一)学校学生合唱团    

1. 分小学、单设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每个区县各组别报送1个。  

2. 人数: 每个学校合唱团人数限42人以内(含指挥、伴奏)。各组别的参赛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3. 曲目: 每支学校参赛队伍演唱2首曲目,其中至少1首中国曲目;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合唱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4. 伴奏、指挥要求: 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歌曲演绎需要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伴奏和指挥均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二)市级学生艺术团中小学合唱分团  

基本要求与“学校学生合唱团”相同,所有市级学生合唱团 中小学合唱分团应 报名参赛,纳入考核。  

(三)区县教师合唱团  

1. 报送数量每个区县报送1个。  

2. 参赛对象及人数:每支队伍人数限42人以内(含指挥、伴奏),且必须为同一区县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  

3. 曲目: 每支参赛队伍演唱2首曲目,其中至少1首中国曲目;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 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具有艺术性,有较高的欣赏性。  

4. 伴奏要求: 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歌曲演绎需要由合唱队员使用少量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  

六、视频报送要求  

各区县教委按 学校学生合唱团、市级学生艺术团中小学合唱分团 、教师合唱团 ,分别依照有关要求报送视频录像。录像均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 节目录像使 U盘报送,U盘内需提交报名表和参赛作品视频; 文件封装格式为MP4MKV,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音视频编码格式不限,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 文件名需为固定格式:单位-类别-组别-节目名称 ,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及指导教师姓名, 否则视为无效视频,取消评选资格。  

七、奖项设置  

按不同类别、组别以学校为单位按一定比例设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二等奖及以上学生合唱团队的指导教师,每个团队限2名)。根据参赛组织、资料报送、获奖等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鉴于本次合唱比赛为视频评审,将结合学校现场和区县展示现场抽查予以认定。  

八、其它事宜  

各区县须于 20171031日 17:00前,将本区县学校学生合唱团、市级学生艺术团中小学合唱分团、教师合唱团的参赛节目录像、各类市级视频展评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2)电子件和纸质件等相关资料,统一报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秘书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新村18801室,邮编:400015,联系人:龚斌,电话:6383365513983866979,电子邮箱:56075286@qq.com)。  

   

附件:1.2017重庆市中小学合唱艺术视频展评活动学校学生合唱团(市级学生艺术团合唱分团)报名表  

2.2017 重庆市中小学合唱艺术视频展评活动区县教师合唱团报名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918      

   

附件1  

2017 年重庆市中小学合唱艺术视频展评活动  

学校学生合唱团(市级学生艺术团合唱分团)报名表    

学校(盖章):类别:组别:  

联系人

姓名

性别

手机

备注

学校领队

  

  

  

  

指导教师

  

  

  

  

指挥

  

  

  

  

钢琴伴奏

  

  

  

  

曲目名称

  

演出

时长

  

  

学生基本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备注:市级学生艺术团合唱分团同用此表,其中“组别”栏填写市级艺术团某学校分团。  

   

附件2  

2017 年重庆市中小学合唱艺术视频展评活动  

区县教师合唱团报名表    

区县教委(盖章):  

联系人

姓名

性别

手机

备注

领队

  

  

  

  

指导教师

  

  

  

  

指挥

  

  

  

  

钢琴伴奏

  

  

  

  

曲目名称

  

演出

时长

  

  

成员基本信息(本表不够填写,可添加)

姓名

性别

职称

所在学校

联系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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