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渝教职成发〔2016〕2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5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校企深度合作和教师、师傅联合传授为支撑,全面提升学生的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招生制度、管理制度、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制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校主导向校企双主体育人过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起,分三批确定60个市级中职现代学徒制试点,每个试点人数在50人左右,总共培养3000名左右学生(学徒)。按照先试点再推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原则,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对口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报酬,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中职学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三、工作原则
(一)试点先行,注重实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利用好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指导学校选择适合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制定试点专业实施细则,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实行岗位达标制度和岗位群轮训制度,注重学生岗位技术技能提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中职学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系统设计,重点突破。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教学与实习、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四、主要任务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中职学校与企业签订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合作协议,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工学结合、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与试点院校通过组建职教集团等形式,整合资源,为现代学徒制试点搭建平台,并以此为契机,完善现有职教集团的治理结构、发展机制,逐步扩大中职学校和企业参与率,促进教育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有机融合。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外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中职学校学生和企业准员工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确定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鼓励试点学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试点以培养学制为一个试点周期,学生在企业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学校和企业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在企业实践应实施企业班组化管理模式,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1个师傅可带2~5个徒弟,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生熟练掌握每个轮训岗位所需的技能。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试点学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完善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试点学校与合作企业可采取1+N模式对学徒进行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某一家企业独立承担、某几家企业联合承担、校企联合承担)。制订学徒管理办法,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学生实习前应参加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体检。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六)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将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由行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对学徒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6年5月-2016年8月)
1.确定第一批1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明确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和合作企业;
2.试点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招生录取和合作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工作方案;
3.试点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校企双方职责,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学分制管理办法、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校内实训基地教学实践计划、企业轮训岗位群实习计划等。
(二)第二阶段:初步实施(2016年9月-2017年8月)
1.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签订学徒、学校和企业三方协议,或签订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协议,落实学徒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
2.试点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制定企业师傅标准,编写基于岗位工作内容的理实一体教材,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3.合作企业派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到试点学校授课,邀请企业高管进行专题讲座或宣讲企业文化;
4.确定第二批2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明确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和合作企业(部分第一批试点学校可以新增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5.制订市级现代学徒制教学管理原则意见。
(三)第三阶段:持续推进(2017年9月-2019年8月)
1.合作企业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
2.试点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每个轮训岗位的实习考核标准,合理设计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等表格,通过行业、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等对实习学生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并组织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全程跟踪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4.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5.探索校企双方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6.建立试点学校定期检查、合作企业及时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7.确定第三批20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明确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和合作企业(部分第一、二批试点学校可以新增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四)第四阶段:总结推广(2019年9月-2019年12月)
1.总结全市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加强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等;
3.交流推广试点学校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委将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项目学校主管部门要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表彰奖励先进、落实合作企业免税政策等,引导企业和中职学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科学制订试点方案。各试点学校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保障条件、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成立试点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咨询评估。
(三)提供经费保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试点学校要将现代学徒制试点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试点学校和试点企业要建立成本分担机制,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培养,开发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资源、评价模式等。学校应按照学徒岗位数量、性质向承担学徒培养的企业进行补助,用于带学徒师傅的奖励和补偿企业的水电、耗材等。企业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支付给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用。市级通过调整职业教育项目经费支出结构,对纳入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学校,按专业大类和每名学生4000~6000元的标准给予试点学校培养经费补助。
(四)加强过程质量监控。建立年度报告制度,试点学校每学年总结试点专业工作开展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委。市教委将定期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
(五)加强工作指导与服务。教育科研部门要指导试点学校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促进现代学徒制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等。教育评估机构要研究制定现代学徒制的评价机制与制度、质量监测方案。
(六)确保试点学生(学徒)安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试点学生(学徒)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试点学生(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在企业工作(学习)期间,企业要开展岗位安全培训,负责试点学生(学徒)工作(学习)期间的劳动保护。试点学生(学徒)在企业每天工作(学习)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不得安排试点学生(学徒)在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岗位,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岗位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试点学生(学徒)企业工作。试点学校要与企业共同合理安排试点学生(学徒)食宿,选派教师到企业协助管理,配合相关教学并对试点学生(学徒)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与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七、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试点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国家、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含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国家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学校近两年办学无重大违规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校园不稳定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件、财政性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行为。
2.试点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连续招生2年以上,年招生超过100人;专业实训装备先进,基本对接合作企业目前实际使用的生产设备;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团队;专业特色鲜明,社会需求量大,优先支持我市“6+1”支柱产业、“2+10”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对接紧密的专业,优先选择近三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业、国家(市级)示范建设单位重点建设的专业、市级重点(特色)专业。
3.试点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用工需求,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现代服务型企业不少于600万元);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实习设备和安全防护完备,工作环境较好;能提供试点专业实习轮训的所有岗位,选派足够数量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师傅;未发生过环保、生产安全或其它违法事件。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择一个试点专业和若干个合作企业,初步确定试点年级、班级、学生数及合作企业提供的岗位数、师傅数等,原则上每个试点专业的学生数在50人左右,试点规模1个班。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申报。每校每次限报一项。
2.审核。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申报学校项目进行评审,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示范性强、主管部门或企业对试点支持力度大的申报学校。
3.立项:市教委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定,按规定公示立项建设学校名单后,启动项目建设。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市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件一式3份;
2.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纸质件一式3份;
3.现代学徒制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3份;
4.申报学校与合作企业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纸质件1份(需包括试点专业、对应岗位、规模,学校与企业双方职责,经费使用及分担机制,学生到企业实习期间生活补助标准,考核标准,对通过考核的学生企业需招录为正式员工等要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学校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纸质件1份。
以上材料纸质件请于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市教委,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
市教委:胡 芳,联系电话:63631160,联系邮箱:zyjycq@163.com
附件:1.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格式)
2.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方案(提纲)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申 报 书
申报学校: (公章)
主管部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制
2016年5月
填写要求
1.本申报书由申报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学校牵头填写。
2.请用小四号仿宋_GB2312填写,行间距为20磅。
3.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一、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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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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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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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普通中专 □职业高中 □成人中专 □技工学校 |
学校属性 |
□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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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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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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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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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 与 学 校 与 企 业 |
单位名称 |
试 点 专 业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数 |
学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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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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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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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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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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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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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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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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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分工 |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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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不超过2000字)
1.申报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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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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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拓展加页。下同。
三、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概况(不超过2000字)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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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才培养方案及推进举措(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联合招生招工方式、教学方案制订、课程体系开发、教学过程安排、标准和制度建设、证书获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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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实施步骤(含年度进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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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预期推广、应用范围、受益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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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点保障措施概况(不超过800字)
包括支持政策、经费投入(突出主管部门配套资金保障)、校企双方责任、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制度保障等,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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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意见
申报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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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学校、企业名称)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建设方案
主管部门:
举 办 者:
编制人员: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二○一六年五月
编 制 说 明
本文档主要是制作《建设方案》的提纲框架,供各申报学校、企业共同编制《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时参考。各申报学校、企业制定提交的《建设方案》将作为专家遴选项目单位和确定项目单位建设资金预算的重要参考。
规划方案的正文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四号,行距为固定值18磅。
一、项目建设背景与基础
建设背景主要围绕当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社会就业等对申报专业/岗位的需求来写。(限1500字)建设基础主要说明申报学校改革发展的现有基础和申报企业的现在发展情况。(限2000字)
二、建设目标与思路
建设目标主要按照《通知》要求特别是其中提出的“主要任务”来展开。(限1500字)
基本思路主要包括学校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工作原则、工作思路和基本路径。(限1500字)
三、重点建设内容
重点建设内容体现《通知》精神特别是其中提出的“主要任务”要求,学习和企业共同制定总体建设计划,对建设要点、改革创新、预期效益做概要说明。同时需包含需求论证、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规划资金、保障措施等。要保证建设有基础、改革有条件、队伍有保障、成效可考核、经验可推广。(限3000字)
四、主要保障措施
从支持政策、经费投入(突出主管部门配套资金保障)、校企双方责任、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展开来写。(限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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