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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日期:2024-12-18

近日,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由谁负责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本科毕业论文(不含军队系统)抽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具体实施。

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遵循什么原则?

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抽检多久进行一次?对象是谁?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四、抽检主要评议哪些方面?

重点对政治方向、学术诚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市教委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分学科门类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五、抽检工作有哪些程序?

市教委组织高校推荐和更新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入库专家,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专家库,按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信息报送、名单抽取、专家匹配、论文送审等程序开展抽检。高校需报送上一学年度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信息,无毕业论文要求的专业需提供毕业考试情况等支撑材料。市教委随机抽取论文名单,各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当年毕业生人数不足50人的专业至少抽取1份,对新设高校、新设专业可适度提高抽检比例。还会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同行评议等原则送审,每篇论文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认定“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六、抽检结果如何反馈与使用?

抽检结果由市教委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市学位委员会并报教育部备案,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予以通报、减少招生计划、质量约谈、限期整改;对连续 3 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仍不达标的本科专业,责令暂停招生或建议撤销学士学位授权点。对涉嫌学术不端的毕业论文,高校调查核实,查实后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高校将处理结果报市教委并抄送市学位委员会。抽检结果还作为高校分类评价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如何保障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市教委加强组织指导,纳入高校日常考核,设立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滚动预算,高校也应设立校级抽检工作经费。市教委建立申诉机制受理高校异议并复核,高校建立完善相应机制处理申诉事项。高校要建立抽检制度、健全毕业环节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强抽检结果使用并落实整改措施。


政策原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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