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重庆市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职称申报条件》和《重庆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申报条件》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9-01
字体: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职称申报条件》和《重庆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申报条件》,对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专业高、中、初等各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

一、为什么要制定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教育系统研究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坚力量。通过修改重庆市教育研究系列职称申报条件,可以进一步发挥职称制度作为科学评价、用好用活人才的指挥棒和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重要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育系统研究人员立德树人的活力,完善教育研究人员评价机制,深化重庆市教育系统职称制度改革,加快重庆教育现代化建设。近年来,我市教育研究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但在评价标准、评价条件等方面依然存在不适应、不科学的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调整完善。为充分激发广大教育系统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力,打造一支规模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教育研究人才队伍,促进全市教育研究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急需建立教育研究人才梯队并对相应人才进行职称评定。

二、条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10月。

2.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渝委发〔20214号,20215月。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20194月。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09号),201910月。

5.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9号),20184月。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20199月。

三、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围绕我市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针对普通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包括高职和中职)、基础教育等不同的群体,主要对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重庆市普通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及基础教育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五、教育研究专业职称有哪些层级?

教育研究专业职称设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对应的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    

六、该类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注重教育研究工作实绩,同时创新评价机制,破除“四唯”倾向,突出教育研究成果运用及产生的社会效益,未将项目研发、论文发表作为申报硬性条件;同时,明确了在报告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专利标准、成果获奖、决策咨询、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成长等工作业绩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更具可操作性。对确有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不受学历年限等要求限制,破格申报。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1100197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5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48号

返回顶部